关于门源县牦牛补栏奖补项目等13个项目的公示
关于门源县牦牛补栏奖补项目等13个项目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实施门源县牦牛补栏奖补项目等13个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门源县牦牛补栏奖补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农商银行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
我省正常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下称防返贫系统)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
(六)项目补助方式:
通过实施精准补助政策,激发养殖主体积极性,扩大良种肉牛(牦牛)养殖规模,提升产业综合效益。编制了《门源县牦牛补栏奖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以“先增后补、见牛奖补”为核心补贴方式,对脱贫户(监测户)购置3岁以上生产母畜每头奖补700元,预计奖补牦牛生产母畜1190头以上。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83.8万元,奖补费83.6万元,二类费0.2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3.8万元,其中: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83.6万元、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0.2万元。
二、仙米乡白牦牛养殖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仙米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童宪芳(仙米乡人民政府乡长)、唐韵(仙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马成祥(德欠村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仙米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仙米乡德欠村农牧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计划引进优良纯种白牦牛种公牛6头,白牦牛种母牛116头(具体以市场价结算为准);购置完成后,由德欠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集中管理,组建白牦牛核心群,承包给村内具备养殖能力的养殖大户负责日常饲养和管理。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05万元,购置费100万元,二类费5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5万元。
三、阴田乡措龙滩村生态体验园(二期)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阴田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雷占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阴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阴田乡措龙滩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装配式住宿木屋15座,可移动咖啡木屋2座,成品移动公厕3座等。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785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80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865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785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80万元。
四、食用菌种植大棚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扶持对象:后沟村,沈家湾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食用菌种植大棚12栋,单栋建筑面积为83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992.52平方米(约14.99亩),结构形式为轻型钢结构(热镀锌椭圆管装配式钢骨架),同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68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63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19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680.6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400万元、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资金232.41万元、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48.19万元。
五、门源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晾晒棚提升改造项目(食用菌保鲜库及配套设施建设)
(一)项目主管单位:泉口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马玉祥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泉口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后沟村、沈家湾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原有原晾晒棚旧址翻修新建100㎡标准化食用菌专用保鲜库5座,同步配套制冷机组、保温围护、配电系统、排水及消防等全套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00㎡,资金投入327.5万元。保鲜库按照高原低温保鲜标准建设,适配本地青稞菇、平菇、野生菌等鲜品低温仓储,满足采收后短期冷藏、错峰存储需求。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2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300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27.5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327.5万元,其中: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27.5万元。
六、仙米乡梅花村农田灌溉项目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仙米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童宪芳(仙米乡人民政府乡长)、唐韵(仙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姚占武(梅花村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仙米乡梅花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仙米乡梅花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引水口1座,改建衬砌渠道1条12段,总长4.066千米。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70座。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81.78万元,其中:建安费160.28万元、二类费用21.5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1.78万元,其中: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160.28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21.5万元。
七、东川镇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东川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杨爽娟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东川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塔龙滩村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马铃薯气调库及组培室1298.00平方米,新建玻璃温室大棚390.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等。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4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500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49.8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549.8万元,其中:第一、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18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31.8万元。
八、西滩乡东山村青稞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一)项目主管单位:西滩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孔繁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西滩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西滩乡东山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机库房:550.3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晾晒棚:747.1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室外地坪硬化及晾粮场1400平方米;新建挡土墙24米、围墙100米等。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8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308万元,全部为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其中28万元为二类费)。
九、青石嘴镇活畜交易市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三期)
(一)项目主管单位:青石嘴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马金辉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青石嘴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西铁迈村、青石嘴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圈养棚顶棚2480.49㎡、饲牲棚1栋、饲草料棚1栋、消毒室1座、消毒池1个、储粪坑1个、维修牲棚711㎡;级配砂道路环填3503.44㎡、栏杆238.80m、铁艺围墙48.72m、铁艺大门1个,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基础设施;购置安装室外安防监控系统1套、出粪铲车1辆、拉粪车1辆、装卸牛羊台5个、3吨电子磅秤2台、电动三轮拉料车2台、场区照明系统1套等。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44.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495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49.15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544.15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495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49.15万元。
十、门源县浩门镇乡韵农家乐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浩门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陈鹏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浩门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浩门镇圪垯村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集餐饮、住宿、特产销售于一体的农家乐1处,总用地面积2257.3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37平方米,地上两层,框架结构,透水砖铺装1198.76平方米,及水、暖、电等配套附属设施;房车露营场地平整,总用地面积8067平方米,砂石路面铺装8067平方米;新建木栈道165平方米,水泥硬化路面修复436平方米,室外营房6个。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800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150万元。
2.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为950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8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56万元),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94万元。
十一、门源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责任人:杨雪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边麻掌村、金巴台村、牙合村、孔家庄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对边麻掌村、金巴台村、牙合村、孔家庄村5至7社,原有道路病害整治后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及孔家庄村1至4社范围内原有破损巷道硬化改造建设。其中边麻掌村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道路建设总长度12.129km。金巴台村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道路建设总长度4.074km。牙合村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道路建设总长度5.757km。孔家庄村1至4社水泥混凝土硬化建设,道路建设总长度4.103km。5至7社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道路建设总长度5.666k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排水边沟、交通设施、涵洞等道路附属配套工程。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828.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2607.09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221.34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2828.43万元,其中: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1007.09万元、第一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1600万元、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37.46万元、州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183.88万元。
十二、乡村工匠(名师)奖补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对《关于公布青海省第三批乡村工匠(名师)和第二批工作站室名单的通知》(青农扶〔2025〕159号)文件认定的两家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据《青海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乡村工匠申请认定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对《关于公布青海省第三批乡村工匠(名师)和第二批工作站室名单的通知》(青农扶〔2025〕159号)文件认定的两家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各补助10万元。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每家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10万元,共补助两家,总投资20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20万元,从2026年门源县第三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中安排。
十三、门源县2026年帮扶车间奖补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五)认定标准:一是有建设、运营产业车间(工坊)的经营主体,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二是有建设产业车间(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三是围绕稳岗就业,能够有效吸纳农牧民群众参与帮扶车间(工坊)就业,稳定增收。帮扶车间稳定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工坊稳定就业人数不少于2人,且有经营主体和劳务人员必须签订三个月以上有制约性劳务合同(协议)。帮扶车间(工坊)吸纳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就业比例达10%以上或2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帮扶车间(工坊)吸纳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就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四是经营主体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认定程序:帮扶车间(工坊)认定采取经营主体申请,乡镇审核,县农牧部门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认定批复。
(七)奖补标准:县农牧部门会同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帮扶车间(工坊)在促进就业岗位稳定性、工资(报酬)发放及时性、乡村产业带动性方面综合考量,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重点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一般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3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组织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乡镇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奖补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与生产经营无关事项。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10万元。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花园东路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970-861241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026年8月11日
青公网安备 632221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