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6〕3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面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随机抽取10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2家代理记账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聚焦会计制度及准则执行、预算收支、资产、资金、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依法依规查处收入确认、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关注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对代理记账公司执业质量与会计规范性、代理许可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单位及检查时间。
抽取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皇城乡人民政府、苏吉滩乡人民政府、县第一寄宿制初级中学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门源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家国有企业及门源众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小算盘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及阶段性工作自8月份开始,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检查、处理及总结在9月30日前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
(二)严格执法,严肃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八个不准”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宴请等,切实维护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县财政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衔接,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核查、分析、取证、记录、评价,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检查质效。
(四)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被检查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财政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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