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2026年生猪、牛羊出栏补助申领条件的通告
关于严格执行2026年生猪、牛羊出栏补助申领条件的通告
广大养殖户、合作社、家庭牧场:
为规范生猪(牛羊)出栏补助发放,强化动物防疫与流通监管,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杜绝出现伪造虚假证明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现就生猪、牛羊出栏补助申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猪、牛、羊应进入屠宰环节或出售到县域外,且符合以下条件:肉牛(含牦牛)养殖周期超过 8个月以上,羊(藏羊)养殖周期超过 5.5 个月,生猪养殖周期超过 6个月。
二、申领生猪(牛羊)出栏补助,必须提供乡镇兽医站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补助。
三、检疫证明须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出栏生猪(牛羊)到达目的地,需在当地动物检疫站(兽医站)完成落地查验,在“牧运通”系统显示“已到达”,方可视为有效出栏,否则乡镇兽医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严禁虚报、空转、倒卖骗补。
四、材料清单
1.乡镇兽医站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填写完整、正确的《门源县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出栏补助申请表》;
3.牧运通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显示“已到达”的落地检疫证明。
五、伪造证明、虚报出栏、未实际到达目的地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资金,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大家依规报检、规范出栏、如实申报,确保补助顺利领取。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公网安备 632221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