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小西侧自建房
留言用户:庄稼人    留言时间:2024/3/11 15:24: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县南环路第一完全小学西侧公租房旁边居民6层自建房是否符合我县市政规划?若不符合相关规划请予以搬迁拆除。因为居民停车、门面生意等因素,该地方严重影响学生上学放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广大学生家长中的一员,深感其中利害。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24/3/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一完小西侧自建房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信访事项现答复如下:经调查了解,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15年9月16日取得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规划许可和管理职责于2020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时将规划职能从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转至门源县自然资源局,该6层建筑为2016年建设,此时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尚未划转至自然资源局。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办〔2023〕136号)要求,城乡规划处罚权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且目前门源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在改革组建中,职能尚未明确分工。
   因此类问题涉及面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规划执行管控,待《门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批准后依据《总规》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改革完善,对此类问题统一规划和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970-86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