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留言用户:intmain    留言时间:2023/1/17 11:50:33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首先祝各位领导新春快乐,工作顺利。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春节无疑是最重要、最有意义的传统节日,因为春节不仅 意味着团圆,意味着一年的奔波劳累可以在此时得到放松,同时春节也意味着新气象、新起点,在春节放爆竹似乎是一种亘古不变的习俗,在中国民间神话中有放爆竹驱赶“年兽”的说法,然而对于民俗我们也应该以辩证性思维看待,对于不符合当下实际或损害发展利益的习俗我们也应该逐渐剔除。
近年因人口猛增、消费结构和消费意识不妥、生产厂家猛增等原因,导致燃放烟花爆竹之风盛行,结果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严重损害健康,纸张、火药和发光材料等资源浪费亦极为惊人;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更有常见,虽然各小区都规定了固定的燃放场地,但这似乎形同虚设,我相信每一位县民都能切身感受到烟花爆竹带来的种种困扰。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然而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触目惊心的污染明显与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相背离,带来的噪声等切实影响人民幸福指数乃至生命健康的不利影响也与我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极度不符。习俗改变事小,环境破坏事大,污染起来容易,治理起来却难上加难,作为一名普通的百姓,我殷切希望我们的家乡能越来越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利民利发展护平安的、百利而无一害的举措。综上,我建议通过限制烟花爆竹的购买数量等途径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并逐步禁止在主城区等住宅密集、车辆停放多的县域燃放烟花爆竹,衷心希望各位领导能采纳我的建议!
在党的二十大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坚定不移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发展蓝图,我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在广大百姓戮力同心的努力下我县一定会有无比光明的未来,百姓的生活一定会越过越红火!
此致
敬礼!
一位普通百姓
2023年1月17日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23/1/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您建议“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信访事项现答复如下:门源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电话方式,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制度,节前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方面向您作了详细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门源县应急管理局。

                               门源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970-861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