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强行欺诈销售产品
留言用户:wangjianyin    留言时间:2019/5/12 20:38:14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下面我将今天早晨10:30-10:50左右于门源县西门加油站有关加油时被诈骗讹钱一事投诉如下:
  我让加油站的人给我车加满油,快满时其一工作人员说加190的吧!我就说好,当时载着我的姐姐还有8个月的小外甥,和她们在对话,加油站趁我不注意给我的车加了一瓶大概30ml左右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东西,我问了一句“你给我加的是什么”,我不懂平常不开车我强调了这是“我爸的车”,其工作人员开始问:“你的车多大排量的,你的油箱盖子上的红色小原贴是你爸之前加过不知名的“xx”,这个是一系列的之前加了,之后不加的话对排量,油缸有多么多么大的损害”,这时我给我父亲打电话问“有没有加过所谓的不知名“xx””这时其工作人员又趁我打电话的期间又加了一瓶,“我爸强调没有加过,别让加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把电话给加油站工作人员”等他加完说一瓶60元,还让我把一箱大概10来个都拿走。其行为:
    (1)在我没了解清楚时以我父亲加过为由实施欺诈行为。
    (2)在我没提出需要时强行加我油箱,侵犯了我的消费权。
    (3)这种现象最近频现,依据我家人、亲戚、邻居都受到强行销售和欺诈。
    (4)没有证明其产品的有效作用是什么,是否对我油箱有损害。
  现请求给予帮助和说法,证据如下视频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9/5/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转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了解得知:(一)反映的问题。消费者王女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北销售分公司门源西门加油站加油过程中遇到加油员强行欺诈销售产品。(二)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6月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员赴西门加油站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询问,加油站负责人(乔忠虎)表示,往汽车中添加的是汽油复合剂一节能星(昆仑之星),该产品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提供,并与第三方山西领科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由该公司人员负责汽油复合剂一节能星(昆仑之星)的销售工作,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提供了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但是加油站负责人对于发生消费矛盾的情况并不清楚。我局工作人员与消费者王女士取得联系后,得知消费者王女士是在5月12曰早上10点至10点半左右加的油,驾驶一辆白色江淮小轿车。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在加油站负责人陪同下调取了5月12曰早上9点30时至5月12日早上10点30时期间的监控录像。经反复查看监控后最终确定了投诉举报人王女士于5月12日早上9时55分至5月12日早上10时14分在西门加油站加油,由于监控视角问题,只能看到消费者和汽油复合剂推销员之间交流的过程,看不到加油和添加复合剂的整个经过,也听不到消费者和推销员之间的对话。经查看监控发现5月12曰当天为消费者王女士推销汽油复合剂的是山西领科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推销员李某,由于李某休假回山东老家未能对发生纠纷的相关事宜进行询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李某称,在添加汽油复合剂时征得了消费者王女士的同意,在交流过程中,由于语言沟通问题,双方发生了误解,故而发生了纠纷。从监控中发现,5月I2日当天,在消费者和推销员争论过程中加油站工作人员马女士出面进行了调解,随即对加油站工作人员马女士询问了解当天的具体情况。马女士反映,5月12曰当天,她看到推销员李某和消费者在争论,随即上前进行了劝解,对于添加过程她本人也不清楚,她到场时已经添加完成,期间听见消费者王女士说推销员李某在未经消费者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加了汽油复合剂,但是推销员说自己是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添加的,双方各执一词。马女士反映当天推销员李某某为消费者驾驶汽车共计添加了2瓶汽油复合剂,每瓶60元,消费者付了30元,然后离开了。由于门源县西门加油站没有拷贝监控视频的权限,当天监控内容未能拷贝,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西门加油站尽快联系总公司提供监控视频资料,再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三)处理情况,针对目前初步调查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门源西门加油站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讲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告诫加油站,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大对员工的管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门源销售分公司已对青石嘴加油站、西门加油站、东门加油站3处销售汽油复合剂一节能星(昆仑之星)产品进行了暂停。山西领科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销售员李某作出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的处理决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消费者王女士取得联系,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强制消费的证据不足来能立案查处,下一步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若相关证据充足,存在强制推销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源县信访局:0970—86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