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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门源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年01月18日    

门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以来,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保障,使我县各项医疗保障事业有序推进,待遇保障稳步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以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现将门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五医”联动,积极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统一经办规程,规范服务标识、窗口设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建设,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医疗保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等途径积极公开医保动态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积极推进,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数量少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