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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民政局
来源:门源县民政局    时间:2023年01月18日    

门源县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结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夯实公开责任。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我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三)突出关键,推进信息公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间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同时,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登记、地名命名等政策执行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2.重复申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多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还是存在差距,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不断改进:

1.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规定、新要求。依据规范的新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程序及需要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其他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对公开的事项进行精细分类:长期公开的坚持常年公示;限时公开的落实公开的时限;及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到位。

2.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规范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搞好人才培养,加强精细管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电脑运用、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民政业务知识和信息处理技术,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公开要求。在与群众接触的第一时间为其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服务形象。

4.积极落实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得到群众认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