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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教育局
来源:门源县教育局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门源县教育局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月28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和便利性,为社会公众主动、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确定一名责任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1次,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关其他科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明确职责,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我局明确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完善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编制并公开《县教育局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四)全面深化,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层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公开。领导干部办事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自律工作。二是教育财务收支、审计的公开。大笔经费开支必须列入年度预算,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三是干部提拔任用和人事管理的公开。局机关补充调整中层干部和学校领导调整晋升,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加以提拔。四是重大工作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事项的公开。对项目工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助学贷款、资助类项目资金发放等重大工作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集体决策后,以多渠道、广范围的形式加以公开,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高效。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教育局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相关政策解读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标准化规范化不够;三是部分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内容形式单一,不够丰富、具体,重点领域内容公开透明性还有待提升;四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五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五是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效果不明显、重点不突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找准信息源头、抓住信息要点、提升信息质量,不断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适用性上下功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成效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