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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门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制度和体系,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等短板问题。我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门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是我县农村公路里程长、等级低、覆盖面广,管理、养护任务重。作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养管水平,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二是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先后印发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和《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根据县情出台县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可及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三是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公路权属不清、执法管理难度大等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多次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组织召开《办法》起草工作专题审议会,反复讨论修改,梳理《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办法》起草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框架,最终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641条,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职责。第二章养护职责及规范共14条,主要明确农村公路养护标准,明确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及各村(牧)民委员会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需要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第三章资金保障与使用共4条,包括管理养护资金筹集管理原则、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规定等内容。第四章路政管理共10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村公路用地范围、行政许可范围及禁止事项。第五章目标考核与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考核方式、奖惩制度和激励措施。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办法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征求意见情况。向各相关领导、12个乡镇、种马场、浩门农场以及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各领导、各乡镇、部门意见建议3条,均已采纳并完成修改。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二)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20241月底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已修改完善。

 

 

 

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326

 

相关文件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