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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门源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办法》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发展门源公交事业,造福门源人民群众,切实解决“门源县人民的出行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文件、《青海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提出了优先发展公交的基本思路和一系列目标措施,把发展公交纳入了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

为今后有效监管公司对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财政补贴实施情况,更好的体现政府的惠民政策服务于社会,进一步促进我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业健康发展,我们起草了《门源县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办法》。

二、主要内容

享受服务补贴人员范围。顺应相关文件要求,享受补贴人员范围为我县城镇、农村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本县户籍残疾人。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过程中,我队根据现阶段我县公交行业实际,对我县新能源公交车实行老年人、残疾人减免票等形成的亏损情况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查,并申请县人民政府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20206月,门源县委常委第十六届县委第八十三次会议通过对我县新能源公交车实行老年人、残疾人减免票等形成的亏损进行补助。

起草后我们多次向县财政、残联、民政等部门征求意见后达成一致意见。

 

相关文件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办法》的通知MYFS17—202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