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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教育新发展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力度补齐教育短板弱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求,激发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目的意义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一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群众优质教育需求,在借鉴省、州内外县市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为管好用好基金,制定了《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教育基金,是汇聚社会力量,搭建慈善平台的重要举措,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加快门源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基金管理、基金使用范围及标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18条,明确了基金的管理架构、使用范围及标准、监督和管理、申请和审批流程等。其中在教育基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方面,将主要用于绩效考核奖励、优秀奖励、提高班主任津贴、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教职工及学生关爱、学生微心愿和筑梦行动、补充临聘人员工资七方面。

四、适应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六、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门源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70-8612220

 

 

相关文件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MSFS01-20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