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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32221015036065A/2023-00014 发文字号: 门政办函〔2023〕号
发文机关: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门源政务”微信公众号
内容保障的通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门源政务”微信公众号

内容保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自“门源政务”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第一时间发布了大量党中央及省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会议活动等政务信息。同时,在“门源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过程中,得到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省州驻县各单位的广泛支持,及时发布了近百条各乡镇、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门源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平台作用,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办公室对公众号各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拓宽了征稿渠道。

当前,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好信息的时效性,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及时、准确做好信息的采编工作,严把审核关,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保障,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各乡镇每周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县政府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加入“门源政务”信息交流群,按期高质量报送政务信息。

附:“门源政务”信息交流群二维码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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