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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32221015036065A/2022-00005 发文字号: 门政办函〔2022〕5号
发文机关: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函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函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北政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县涉及的建议、提案共4件,其中人大意见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内容涉及水利工程、教育系统、民间救援组织和交通基础设施等4方面,为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渠道。办理工作是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议提案工作的成效。各相关协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断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作为,认真做好领办交办和答复公开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依法稳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复文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适当公开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四次、五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会议中的B类建议和提案进行再次办理,请各相关协办单位本着对代表委员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提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对以往办理条件不具备、现在条件成熟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再次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力争年内全部销号,具体办理情况和销号清单一并纳入年度工作总结。

三、密切协作,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各相关协办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要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电话联系、网络调研、邀请座谈、登门走访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整个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办前征求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办结公开,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相关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州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务必于今年8月20日前办结,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报承办单位。

 

附件:1.省十三届人大一、三次、六次会议期间B类代表建议承办表(门源县2件)

2.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清单(门源县2件)

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B类建议

4.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会议B类提案

 

联系人:汪子浩        联系电话: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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