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议传达学习了信长星、吴晓军在青海湖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并安排我县贯彻落实事宜。会议指出,信长星、吴晓军在青海湖调研过程中对建设青海湖国家公园的重大意义进行了特别强调,就进一步抓好青海湖周边旅游资源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县政府系统要深刻领悟信长星书记、吴晓军省长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调研讲话精神为指导,对照青海湖周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深入检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巡查治理和文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全力保障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全域旅游发展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国家公园建设取得实效。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内容解读。会议指出,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要求,统计造假是最典型的政治腐败,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准确、真实对于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各成员和政府各部门要坚持深入学、系统学、经常学,不折不折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严格遵守统计工作纪律,强化依法统计、科学统计意识,严禁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县统计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统计质量,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的培训指导,防止企业统计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各成员,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意见》《规则》颁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主动学习意识,立足职责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持续增强履职本领,全面确保文件精神落地见效。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提前偿还政府性一般债券资金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用本级自有财力一次性偿还两项债券共计1000万元。会议要求,一是该事项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二是今后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时,县财政局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一般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坚决防止违规使用一般债券现象发生。
七、会议听取了《门源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该报告由县政府名义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产台账,对于闲置资源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创新性改造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充分发挥闲置资源效益;三是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常规性检查和日常管理维护,严防国有资产损坏流失,对于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八、会议研究了《门源县2022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2022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整合资金,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激励引导作用,鼓励引导养殖户增加出栏数量;二是该方案由县政府名义批复实施;三是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强化项目监督指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九、会议研究了《门源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该方案由县政府名义批复实施;二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加强渔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做优做强我县特色冷水鱼产业。
十、会议研究了《门源县2022年第一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2022年第一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该方案由县政府名义批复实施;二是县农牧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灭鼠防治效果,全力打造无鼠害农田,将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与富硒地质勘探工作结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县农牧局要抓紧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涉农资金安全。
十一、会议研究了《门源县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局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必须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要求,对涉农补贴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二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政府名义批复实施。
十二、会议研究了《关于变更门源县2021年中央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牛羊改良站(点)改造提升)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将原青石镇畜牧兽医站和浩门镇畜牧兽医站改造提升项目变更为青石镇镇大滩畜牧兽医站和北山乡畜牧兽医站改造提升项目。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按照变更内容抓紧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县农牧局要持续加大西门塔尔牛养殖厂配套设施建设,在后续资金安排中予以重点支持,集中力量高标准打造西门塔尔牛养殖厂项目。
十三、会议研究了《关于门源县环城北路道路建设等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从结余存量资金中解决西关街西段、金牛路北段、西关街(花海西路—富裕路)、华丰路、外环东路、环城北路等项目城镇建设用地相关费用939.22182万元。会议要求,一是该事项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县委审定;二是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要及时缴纳相关用地费用,按照土地使用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十四、会议研究了《门源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议要求,一是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目标,推动我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县教育局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政府印发实施;三是要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企业设立专项教育基金,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四是充分利用山东援青和西宁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借鉴西宁强校经验,加强校级交流,同时加大对教师的关心关爱,营造教师队伍勇争先锋,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持续提升我县教育发展水平。
十五、会议研究了《门源县农牧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农牧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议要求,一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饮用水中断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二是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十六、会议研究了《门源回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回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会议要求,一是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县政府印发实施;二是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十七、会议研究了《门源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会议要求,一是县民政局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划、争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二是县民政局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全力以赴保障我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会议研究了《门源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和《门源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门源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门源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会议要求,一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州、全县发展思路、重点目标任务、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主要发展指标相一致,确保规划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会议要求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