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门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门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年内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关键少数”在履行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三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知识作为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四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门源县贯彻落实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的七个方面十三个问题,定了29项具体举措,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印发《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坚持清单化管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严谨、合法合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份,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7份。审查重大事项18件,出具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二是规范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紧盯建筑施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化娱乐等领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门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排、清理、纠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宣传发力,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目前共发现突出问题18条,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评查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案卷20件制定印发《门源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及检查清单,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工作交流、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法律进机关”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举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及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县共10个行政执法部门1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88名,考试合格75名,合格率85%。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扎实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的规范标准,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4513条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基本要素与国家和省州相同,事项网上预审可办率达100%。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39 号)要求,梳理形成《门源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32项)》,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认领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清单认领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对标国家“四级四同”事项建设标准,以政务服务2.0事项为基础,围绕个人、企业服务高频事项中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有异地办事需求的事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新增“跨省通办”事项20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省际间“跨省通办”合作,进一步加强业务统筹,累计95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业务1725 件,切实推动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积极构建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同时,为加快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发展步伐,制定印发了《门源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门政办〔2022〕80号),截至目前,全县共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1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均已悬挂政务服务标识标牌,我们将基本形成了省、州、县、乡、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联动体系。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经过多次梳理,形成我县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督促各乡镇编制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事项67项,村级便民服务事项17项、社区便民服务事项42项,为推进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奠定了基础。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情况。梳理事项清单,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以服务群众为改革切口,以企业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为着眼点,将市场主体需要到多个部门、经过多个环节办理的“一揽子事”,经过要素整合、流程再造,梳理覆盖“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17类83项,制定清晰明了、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创新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二维码告知”并及时公布、宣传,让企业群众办事“照单点餐”、审批业务干部“照章下单”。四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情况。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纳入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服务目标考核责任书中,从日常办件量、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倒逼政务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截至目前,“好差评”书面评价非常满意6702件。未作评价默认为满意评价的33.48万件;政务服务大厅投诉中心已经受理了0件投诉举报,办事群众及企业对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满意率达到了100%。

(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稳定和谐。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在“枫桥经验”指引下,着力探索适合门源特色的多元解纷路径,始终坚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推动引领作用,建立门源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驻法院调解室、青石嘴多元解纷法律服务中心等品牌调解组织,由人民调解牵头,诉前调解为主+“三调联动”+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为一体,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零距离衔接,全面建成设施达标、资源融合、运行统一、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一站式、多元化的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对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开展“一体化作战”,形成合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799次,调处852起,成功851起,成功率为99.9%。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复议为民”“刀刃向内”“源头预防”原则,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召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办结4件。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制定印发《门源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门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力推动“双普法”责任制落实,要求各普法成员单位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国家法的宣传;拓宽线下宣传覆盖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以法治培训讲座、法宣在线干部学法平台等为载体,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延伸普法宣传触角。以法治乡村建设为重点,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余场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2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20余条,设置宣传展板80余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发放法治宣传品8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拓展线上普法渠道,充分利用“金门源”“门源政法”“门源司法”、12348法律援助线上咨询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单位结合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推进过程中措施和办法不多;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较为薄弱,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未实现全面覆盖,执法队伍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在案卷评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执法案卷仍然存在调查取证不严谨、执法程序不规范、案卷装订不合规等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创新不够,充分整合社会力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不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推动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大力推行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确保法治门源建设行稳致远。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是持续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紧扣《〈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分解表》的重点要求,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为示范创建加分添彩。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消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以踏石留印的力度推动示范创建取得实效。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管,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执法向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转型。强化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实效。四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不断推动乡村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拓展具有乡村地域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乡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运用好现代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使普法更便捷、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