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门源县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50号)文件和门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门源县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门政〔2023〕35号)门源县东川镇寺儿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2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鉴于门源县东川镇寺儿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建设与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实施的门源县东川镇寺尔沟村公路(整治工程)建设内容重复的原因,对原计划下达给东川镇人民政府的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200万元,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示如下:
1.门源县东川镇寺尔沟村公路(整治工程)。安排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160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整合其他资金实施寺尔沟村公路(整治工程)。
2.门源县东川镇寺儿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4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寺儿沟村村内河道治理及防洪基础设施建设。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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