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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202350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930万元(含项目管理费12万元);2023年度县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0万元,共计1980万元。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上述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1.门源县皇城万只藏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万元(项目管理费),由皇城乡人民政府负责配套门源县皇城万只藏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二类费用。

2.2023年门源县泉口镇多麻滩村集体经济发展养殖业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0万元,由泉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泉口镇多麻滩村集体经济发展养殖业项目。

3.2023年门源县仙米乡桥滩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0万元,由仙米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仙米乡桥滩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4.2023年门源县苏吉滩乡苏吉湾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0万元,由苏吉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苏吉滩乡苏吉湾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

5.门源县仙米乡、珠固乡泵站维修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仙米、珠固灌区泵站维修。

6.北山乡奶牛集中养殖托管试点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172万元,由北山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北山乡奶牛集中养殖托管试点基地基础设施配套。

7.北山乡奶牛集中养殖(托管基地)畜棚建设项目一期(缺口资金)。北山乡奶牛集中养殖(托管基地)畜棚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州级支农资金100万元。截至目前,财政衔接资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但由于州级支农资金100万元,未按期到位,项目处于未竣工投产状态。鉴于上述原因,为使项目尽快投产运营,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尚缺项目工程款70万元,计划从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予以安排;若后期州级支农资金到位,不再安排至此项目,由县财政统筹用于其他产业项目配套。

8.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366万元。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以乡村振兴试点村为重点,编制村庄规划。

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1.2023年已到位衔接资金项目前期费用。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0.54万元,由县各项目执行单位用于2023年已到位衔接资金项目前期费用。

2.项目前期费等其他费用。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9.46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后期资金到位情况和各项目执行单位申请及项目需求,予以安排衔接资金项目二类费用、脱贫户(监测户)安全住房建设、雨露计划大学生及两后生补助、监测户到户产业项目、生产奖补、帮扶车间补助、转移就业补助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缺口资金配套及衔接资金项目库项目储备费用。

 

附件:2023年第二批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xls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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