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50号)文件和门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门源县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门政〔2023〕35号),现将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3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446万元),分配计划公告如下:
一、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共计投入15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其中:
1.门源县东川镇却藏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6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门源县东川镇寺儿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2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门源县东川镇麻当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6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4.门源县青石嘴镇石头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100万元,由青石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村内道理建设项目共计投入2236万元。其中:
5.门源县青石嘴镇黑石头村村内道路提升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8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6.门源县阴田乡卡子沟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56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7.门源县浩门镇头塘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690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8.门源县皇(城农牧场)-苏(吉湾村)路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9.门源县泉口镇黄田村村道整治建设项目 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10.门源县珠固乡元树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11.门源县皇城乡马营村塞尔图社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
三、产业发展项目共计投入400万元。其中:
12.门源县东川镇麻当村生态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3.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村农家院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