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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山乡青稞油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公告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关于北山乡青稞油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公告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库申报程序,《北山乡青稞油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论证、中共门源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门源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北山乡青稞油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北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马黎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沙沟梁村、上金巴台村

)项目监管单位: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沙沟梁村、上金巴台村

)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9个月,即20233月—2023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包括种子新建精选库1780平方米、晾晒场地硬化及道路1450平方米及水电暖配套,改建成品库11000平方米、改建实验室130平方米、改建机械设备库1840平方米;精选库设备购置运输带2台,种子精选机1台,包衣机1台,叉车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1台,地磅1个;培训室设备购置恒温培养箱1个,PH1个,自动烤种分析千粒重仪1台,灭菌锅1个,药品冷藏箱1个,压力蒸汽灭菌设备1套,超净工作台1个。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603.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403.37万元,占总投资的66.89%;仪器设备购置费用68.53万元,占总投资的11.36%;年土地租赁费用7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1.94%;购买生产资料费用20.2万元,占总投资的3.3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45%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03.00万元,资金全部申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二、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东川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腾海元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东川镇碱沟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门源回族自治县东川镇碱沟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资产权属属于碱沟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并由碱沟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资产运营管理。

(六)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2210月—20239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3396.00 ㎡(约 5.09 亩),总建筑面积 956.91㎡,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林麝养殖棚建筑面积为538.89 ㎡(3栋,每栋179.63 ㎡),新建业务用房 195.77 ㎡(包含:消毒防疫室 40.32 ㎡,取香间39.10 ㎡,兽医治疗室 36.92 ㎡,管理用房41.27 ㎡,值班室38.16 ㎡);新建饲草棚 196.35 ㎡;新建堆粪场30㎡;配套建设活动场地620㎡、室内外硬化1031.39㎡、水电等室外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包含:28 头林麝引种及保险购置工程。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56.85万元,包含:工程费用为405.99 万元(土建费用283.52万元,设备购置费8.47万元,30头林麝引种 105.00万元,林麝养殖保险购置6.00万元,人员培训3.00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2万元,基本预备费19.84万元;

2.资金筹措:一期工程总投资45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5.99 万元(林麝养殖保险购置6.00万元来源于碱沟村村集体资金,其余399.99万元来源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2万元来源于县级配套资金,基本预备费19.84万元来源于碱沟村村集体资金;

三、门源县浩门镇小沙沟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浩门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单位:浩门镇小沙沟村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浩门镇小沙沟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浩门镇小沙沟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一年,即2023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390平方米仓库1购置美诺9265A自走式饲料收获机1台;购置柳工CLG855装载机1台;购置约翰迪尔4LZ-8W230GW 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购置3/18SCS-120型全数字电子磅秤1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投资214.4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9.5万元,设备购置投资177.5万元,其他费用7.44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投资214.44万元,申请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07万元,申请财政套配资金7.44万元。

四、门源县皇城万只藏羊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皇城乡人民政府、青石嘴镇人民政府、珠固乡人民政府、仙米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皇城乡东滩村、西滩村、北山村、马营村,珠固乡德宗村、东旭村,仙米乡德欠村,青石嘴镇黑石头村

(三)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门源县财政局

(四)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项目扶持对象为皇城乡东滩村、西滩村、北山村、马营村,珠固乡德宗村、东旭村,仙米乡德欠村,青石嘴镇黑石头村的村集体经济。该项目固定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 年 3 月——2023 年 12 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拟新建羊存栏能繁育母畜6000只,公畜300只的藏羊自繁自育基地1处,建设选址用地为皇城乡东滩村设施农业用地(属集体所有的天然牧草地),总用地面积99077.00㎡(约148.62亩),总建筑面积15583.95㎡。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生产业务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600.05㎡,钢结构,地上二层,建筑总高度8.1m。

2、新建冷库(粗加工间)1栋,建筑面积300.00㎡ ,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8.4m。

3、新建1#-8#母羊舍8栋(含育羔周转舍1栋),总建筑面积9650.00㎡,(每栋1206.25㎡),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4.8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4、新建公羊舍1栋,总建筑面积606.25㎡,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4.8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5、新建干草库1栋,建筑面积1080.00㎡,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7.8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6、新建饲料加工间、精料库1栋,建筑面积1008.00㎡,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7.6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7、新建堆粪棚1栋,建筑面积756.00㎡,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5.8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8、新建消毒室1栋,建筑面积61.40㎡,砌体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3.5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9、新建病畜隔离棚1栋,建筑面积156.25㎡,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4.4m(坡屋顶高度按1/2计算)。

10、新建附属工程: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16.00㎡;一体化泵站一座,有效容积108m³ ;消毒池7个;新建青贮窖一栋:建筑面积1350㎡、容积3600m³。死畜填埋坑1个,共64立方米。

11、新建室外道路、围墙、围栏、大门、水暖电线路、路灯等配套工程。

12、新购置一体化泵站设备、变压器、监控系统、空气源设备、冷库设备、专业设备等。

13、新购置羊(6000只母羊,300只公羊)及饲料等。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496.0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985.97万元;设备工程费234.03万元;购置羊及饲料980.00万元;工程其他费155.3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66万元;草场占地费及合作社固定资产残余值等40.00万元。

2.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349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88.00万元,运营单位自筹200.00万元,申请县级财政配套二类费用168.00万元,东滩村草场及合作社固定资产折价入股40.00万元。

五、门源县泉口镇后沟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泉口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李光华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泉口镇后沟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门源县泉口镇后沟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1年,即20233月~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建成一个集约化、规范化、高标准化的优质肉牛养殖基地,建成后可年存栏肉牛500头。1.主体工程:新建牛舍22532.08平方米(单栋面积1266.04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22516.72平方米(单个面积1258.36平方米)。2.辅助工程:新建消毒池3处、隔离舍121.93平方米、堆粪场204.75平方米、饲料库房221.43平方米;维修改造原有业务用房(业务用房、兽医室、消毒室)109.44平方米。3.其他工程:新建道路及场地硬化800平方米、输电线路415米、给排水管网294米、围墙450米、大门1座、防疫注射栏1个、场地平整。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3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2.7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31.50万元,占总投资的7.30%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31.50万元,其中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1.50万元。

六、门源县西滩乡上西滩村生猪养殖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西滩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西滩乡上西滩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繁育猪舍1栋246,保育猪舍1栋246,隔离室1栋110,饲料棚1栋191,业务用房1座72,育肥猪舍1栋246,围墙360,铁艺大门1座,电动伸缩门1座,养殖配套设备,新建混凝土路面及室外给排水管网,采购仔猪500头。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70.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万元,引种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53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70.53万元,其中400.00万申请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70.53万拟争取县级配套资金。

七、门源县东川苗圃改造提升项目

(一)项目责任人:田海洋

(二)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门源县草原站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3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硬化苗圃内道路 8480 平方米;新建机井4口;新建混凝土水渠 1789.9 米。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 509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409.35万元,占总投资的 80.4%;其他费用 62.35万元,占总投资的12.3%;预备费 37.3万元,占总投资的 7.3%

2.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 509万元,其中申请 2023 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专项资金 33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 172 万元。

八、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浩门林场寺儿沟苗圃优势乡土树种繁育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责任人:田海洋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林场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项目扶持及资产归属对象: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林

(六)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为1年,即2023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新型节能温室640平方米1栋;建设排碱沟2024米,并改良土壤76亩;新育苗203亩,繁育苗木49万株(墩),培育花卉6万盆。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13.4万元,其中新型节能温室及育苗设施64.78万元;建设排碱沟、改良土壤、繁育苗木 235.22万元;其他费用13.4万元。

2.资金筹措:300万元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其他费用13.4万元申请县财政资金。

九、门源县2023年度推广使用低氟边销茶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项目责任人:马生财

(三)项目扶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边缘户

(四)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为1年,即2023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发放低氟边销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全部为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

十、门源县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责任人:马要牢

(三)项目承办单位:门源县农商银行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户)中的530小额信贷户

(六)项目补助期限:项目补助期为1年,即2023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符合条件的530小额信贷户给予贴息。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230万元。

十一、门源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

 

)补贴对象

具有门源县户籍,1660周岁跨省务工或返乡在乡(青海省内)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补贴标准

1.跨省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为鼓励脱贫劳动力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1000/人。

2.返乡在乡(青海省内)务工3个月以上的给予劳务补助,每月按300元标准补助,补助累计不得高于1000/人。

3.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在省内外实现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劳务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1000/人。

同一人跨省交通补助、返乡在乡劳务补助政策不可重复享受,享受财政工资的(如: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护林员、光伏公益性、护路员等)脱贫劳动力不予申请。

)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1.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整合历年结余资金或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50万元,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全部用于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补助。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部分:

1.线上申请

符合申领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务工人员可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资金申报系统中按程序申报。

1)提交信息: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网上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劳务合同、交通费凭证等相关申报资料。

2)就业部门初审:就业部门对网上提交上报的信息及所需资料进行初审。信息完整、资料齐全的以函告形式反馈至所属乡镇进行复审。

3)乡镇复审:乡镇复审时要充分征求所属村意见,并对务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书面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人社部门终审:审核通过后,在乡镇、村、县人社部门同步开展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2.线下申请

线下申报项目奖补以“个人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予以补助。

个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务工人员可向所在村委会或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村委会或县就业局申领门源县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资金申领表,提供交通费凭证或购票信息、劳动合同或相关就业证明资料、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社保卡、务工收入的银行流水单或工资表等有关申报材料。申领人需对提供的相关材料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村申报:村两委负责做好稳岗就业补助项目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同时,村两委及成员组成工作组,做好对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完成后报送至所属乡镇进行审核。

乡(镇)审核:各乡镇对本辖区行政村上报的稳岗就业补助项目再次全面审核,审核无误后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就业服务局审核。

县审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申报的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期限

202311日至202312月28日,上年度已受理未补人员将纳入到下年度进行补助。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