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办函〔2023〕8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维护全州就业局势整体稳定。现对海北州2023年度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企业101户,1035名参保职工,发放47.76万元一次性稳岗补助金并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的形式实名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8日—10月22日
联系人:张海敏
监督电话:0970-8647425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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