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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来源: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清单编号:1.6.9

基本目录编码:

实施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020-06-15发布              2020-07-01实施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二、事项类型

一次办;网上办

三、申请主体

个人

四、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全文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全文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全文

五、行使层级

县级

六、受理机构

门源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层平台

七、决定机构

门源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申请条件和限制

1.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2.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与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社保机构

原件1

A4

纸质

均需提供

2

承诺书

社保机构

原件1

A4

纸质

均需提供

3

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公安户籍

原件1

 

 

参保人员死亡提供

4

继承人银行卡

代发银行

复印件1

A4

纸质

参保人员死亡提供

5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外国户籍机构

原件1

 

 

丧失国籍提供

 

十、申请方式

1.窗口(现场)申请

门源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8室

2.网上申请

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二、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图

 

 

                 

 

不通过                  通过

 

 

 

 

           

十三、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情况

1.是否收费

2.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结果名称

十六、结果送达

电话告知、网络反馈;

十七、咨询电话

0970-8613673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0970-8615535

2.窗口(现场)投诉

门源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8室

3.网络投诉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络: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十九、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门源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8室

2.查询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二十、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门源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8室

二十一、完整版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下载。

二十、附件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出国(境)定居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附件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所属村(牧、居)委会:

      填写日期:        

参保人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注销原因

死亡(                死亡时间:     

丧失国籍(             丧失国籍时间:    

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起始时间:    

其他(说明:                        

  注销日期:

以下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

 

 

 

 

出生日期

 

与参保人员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邮件寄送地址

 

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指定银行

 

银行账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银行代发,凭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申请人声明: 

 村(牧、居)委会申报意见: 

 以上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申请人:       年  月  日(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签章)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签章)

县(市、区、行委)级社保机构复核意见:

复核人:        年  月  日(签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若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牧、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填写“注销原因”一栏时,请在相关选项后的()内打“√”。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出国(境)定居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申请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一次性待遇申领

 

          (填写姓名)为参保人     (填写姓名

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参保人已于      日死亡。

承诺内容:

本人已认真阅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出国(境)定居人员保险关系注销登记、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业务证明事项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义务和办理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已经符合本业务办理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其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同时,知悉本人如作出不实承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人(勾选)

  □本人      □委托人     □法定监护人(关系:        

承诺日期:      

 

社保经办机构(签章):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