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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
来源:门源县人社局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清单编号:1.1.4.1

基本目录编码:(五号 宋体,各处室(单位)不填)

实施编码:(五号 宋体,各处室(单位)不填)

业务办理项编码:(五号 宋体,各处室(单位)不填)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

 

 

 

 

 

 

 

2020-06-15发布            2020-07-01实施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二、事项类型

网上办;一次办。 

三、申请主体

单位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成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到记手续。

五、行使层级

省、市州、县

六、受理机构

门源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七、决定机构

门源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八、申请条件和限制

1.申请条件

1.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2.参保单位提出解散、撤销、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申请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禁止性要求

缴清各项社会保险费、仍有参保缴费职工的,不予注销。

九、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与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参保单位

原件,一式两份。

A4

电子版、纸质

 

2

注销通知或人民法院判决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

市场监管部门或人民法院

复印件,1份。

A4

电子版、纸质

 

3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或合并的有关文件

参保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复印件,1份。

A4

电子版、纸质

 

十、申请方式

1.窗口(现场)申请

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局104、106、114室

2.网络申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二、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注销流程图

 

 

 

 

 

 

                  资料不全

 

 

 

 

 

 

十三、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办结。

十四、收费情况

1.是否收费

2.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结果名称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网络反馈。

十七、咨询电话

0970-8613895  0970-8618244  0970-8612488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电话:0970-8615535

2.窗口(现场)投诉

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局126室

3.网络投诉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十九、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局104、106、114室

2.网络申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qhrst/index/

二十、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局104、106、114室

二十一、完整版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qhrst/index/下载。

二十二、附件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附件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时间: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注销前社会保险费是否结清

 

注销时间

 


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

 

批准日期

 


注销原因

注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破产(关闭)(     


兼(合)并(     


分立(     


批准或宣布终止(     


迁往外省市(     


其他原因(     


说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意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审核意见

 


本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