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门源县人民检察院与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西宁海关技术中心对门源县青石嘴安吉兰牛肉面馆等19家的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所检项目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门源县青石嘴安吉兰牛肉面
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20,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19,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门源县青石嘴辣子王牛肉面
牛肉面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1,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大肠菌群、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2,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检验项目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门源县祥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蒸汽牛肉面)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23,清洗消毒日期:4月4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门源县青石嘴哈奴乃大盘鸡
筷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33,清洗消毒日期:4月4日)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五)门源县青石嘴后子河清雅食府
牛肉面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21,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六)门源县青石嘴艳艳伊明小吃
小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91,清洗消毒日期:3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七)门源县青石嘴四千年喇家拉面餐馆
牛肉面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80,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阴离子合成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八)门源县青石嘴阿法柯蒸汽牛肉面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97,清洗消毒日期:4月12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九)门源县青石嘴疆来客餐厅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65,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小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66,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门源县青石嘴麦子厨房
大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69,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大肠菌群、小碗:(抽样编号:NO:GCI2023220070)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一)门源县青石嘴沙迪耶炮仗
小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3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二)门源县青石嘴占福蒸汽牛肉面
长方盘:(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6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牛肉面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5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小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77清洗消毒日期:3月22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三)门源县青石嘴最爱鲜过桥米线
砂锅:(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095清洗消毒日期:3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四)门源县青石嘴阿法柯柴火鸡面片馆
牛肉面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03清洗消毒日期:3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五)门源县青石嘴老字号麻辣馆
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07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08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六)门源县青石嘴穆沙酿皮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10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09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七)门源县青石嘴马家麻辣烫
大碗:(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12清洗消毒日期:3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八)门源县青石嘴山西刀削面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34清洗消毒日期:4月4日)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筷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35 清洗消毒日期:4月4日)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九)门源县青石嘴哈三烤肉店
盘子:(抽样单编号:NO:GCI2023220145清洗消毒日期:4月6日)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8月14日,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求19家经营主体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所用餐具重新进行全面消毒。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向19家经营主体依法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调查,19家经营主体清洗消毒餐具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19家经营主体整改,并做出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19家经营主体未按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等操作。目前上述经营主体已完成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操作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的规范管理;二是定期对清洗消毒间进行彻底卫生清洁,确保清洗消毒间的环境卫生整洁;三是从负责人做起,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四是餐饮具要进行正确的方式进行清洗及消毒;五是存放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前禁止使用抹布、餐巾纸等再次擦拭清洁;六是保洁柜在非取用餐饮具期间处于封闭状态;七是餐饮具如临时放置备餐区待用时,需保持存放区域洁净无污染且不与其他物品接触。餐饮具宜竖立放置并做好防尘防蝇等措施。
温馨提醒
各餐饮服务单位:
1、要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专用消毒柜,及时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2、要注重餐饮具的保洁措施,并定期维护、清洗、校验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3、不可过早将消毒过的餐饮具暴露在外或者长时间放置在消毒柜中。
广大消费者:
在外就餐时,要学会“看脸吃饭”,关注餐馆的A、B、C等级。如发现餐饮店存在提供未消毒的餐饮具、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