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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提示的通知
来源:门源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门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提示的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严峻,疫情扩散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进一步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居家留守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作出如下通知:

一、做好用火用电安全工作

1.家庭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防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发生火灾或中毒事故。

2.人员密(聚)集场所和小区住户,请不要在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堆放杂物,严禁将私家车和电动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居民小区都要留足消防应急车道,并配备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3.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

电,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切记关闭电源开关,使用电暖器时请不要将易燃物品放置在上面,电动车充电时请到指定地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

4.使用灶具时如发现熄火,要立即关闭开关,打开门窗通风,待没有燃气味时,查明熄火原因,并妥善处理后再重新点火。灶具使用时一定要做到二关一开(关好煤气罐阀门和厨房门,开启厨房窗户)。

5.养成良好的用火习惯,不随意乱仍未熄灭的烟头和火种,不能在酒后、疲劳状态和临睡前在床上及沙发上吸烟。家中点香、煨藏时要全程管护,火源未熄灭前人员不能离开。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用火,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孩子的日常管护和教育引导,从小养成不携带火种、不随意玩火的安全防范意识。

6.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强化办公场所、动车站、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每日消防巡查制度,严禁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疏散人群。

7.车辆消毒时,切记远离明火,并应打开车门保持通风。

二、做好酒精着火自救工作

第一,立即脱去衣物。衣物沾上酒精,以最快速度去除衣物,脱离热源,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损伤和后果。

第二,避免高声喊叫。在头面部已经被火焰包围的情况下,喊叫会引起严重呼吸道烧伤。

第三,设法灭火。应当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压制火势,使用湿抹布、湿棉被、湿麻袋扑灭,减轻损伤。

三、医用75%酒精是易燃液体,存放时杜绝明火,严禁吸烟,绝缘静电;使用时注意远离明火和高温物体,一定要开窗通风;要注意避免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