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编号:2.5.1.2
基本目录编码:
实施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创业一次性奖励补贴申领
办
事
指
南
2020-06-15发布 2020-07-01实施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
创业一次性奖励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企业招用员工的,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按月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事项类型
网上办,一次办。
三、申请主体
个人、企业
四、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二、……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关于青海省创业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二、创业促就业扶持资金补贴对象、标准和申报程序(一)首次创业补贴。……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创业一次性奖励。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
五、行使层级
市(州)、县级。
六、受理机构
门源县就业服务局
七、决定机构
门源县就业服务局
八、申请条件和限制
1.申请条件
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只能享受一次首次创业补贴和创业一次性奖励。同一经营场所、同一经营项目,已享受首次创业补贴和创业一次性奖励,法人变更为家庭其他成员的,不再享受首次创业补贴和创业一次性奖励。
2.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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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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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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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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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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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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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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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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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劳动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持常住地《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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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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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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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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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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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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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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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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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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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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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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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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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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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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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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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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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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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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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申报前1年的《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或《核定定额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前1年的《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复印件,显示盈利的流水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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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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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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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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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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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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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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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证件需先办理。已办理人员无需提供,人社内部数据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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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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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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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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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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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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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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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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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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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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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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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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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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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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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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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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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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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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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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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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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方式
1.窗口(现场)申请
门源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门源县就业服务局窗口)
2. 网络申请
(1)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2) “青海人社通”APP。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网络受理。
十二、办理流程
创业补贴申领流程图
十三、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15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00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情况
1.是否收费
否
2.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结果名称
创业一次性奖励补贴申领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网络反馈。
十七、咨询电话
0970-8619789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
0970-8615535
2.窗口(现场)投诉
门源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门源县就业服务局窗口)
3.网络投诉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
十九、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门源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门源县就业服务局窗口)
2.网址查询
(1)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2) “青海人社通”APP。
二十、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门源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门源县就业服务局窗口)
二十一、完整版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下载。
二十二、附件
《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
可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下载。
附件
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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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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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社会保障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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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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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登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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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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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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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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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营业收入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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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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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支付工 资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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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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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银行 开户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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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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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社部门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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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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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财政部门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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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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