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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敬老院星级评定自查报告
来源:门源县民政局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门源县敬老院星级评定自查报告

 

目前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我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和要求,省厅将按照《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星级评定办法》(青民发〔2020〕127号)开展新一轮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星级评定工作。为实现敬老院“民主管理,文明办院”的目标,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使我敬老院建设上规模,设施功能上档次,服务管理上水平。为此,我们对敬老院进行了自查。

 

1、在敬老院院内栽植栽桂花树等,计划今年春天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

2、院内有围墙和大门,有专门停车的地方,有专门的餐厅。

3、每间住房没有超过3人,统一配备了床铺、桌椅和日常生活用品,有自来水冲刷的卫生间。

4、与县附近医院、社区服务站签订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每年为供养对象集中体检一次。

5、室内消防安全设备齐全,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随时可投入使用。

6、随时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加大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

7、建立了各项制度,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8、设立了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组成,对敬老院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9、建立了完整的供养对象档案资料。

10、确保了无任何安全隐患发生。

 

根据自查,门源县敬老院符合星级敬老院标准。

 

 

 

 

门源县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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