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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10号)
来源: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西宁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星期四(8:00—14:00)
二、检测范围
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湟中区(含多巴片区)、大通县、湟源县县城所在地。
三、检测对象
上述区域内所有居民。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高风险区域实行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天气渐冷,请广大市民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新冠感染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