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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4-01174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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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3日
【北政办】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北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按核定总量聘用工作人员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1340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直各部门: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州卫生局拟定的《海北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按核定总量聘用工作人员的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随文予以转发,请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21
 
 
 
 
 
 
 
 
关于海北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按核定
总量聘用工作人员的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州卫生局)
 
我州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总量已经省编委审核,并由州编委下达至各县。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8号)的要求,根据《青海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青政办〔2011〕116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1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聘用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3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对我州县级公立医院的工作人员聘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县公立医院核定总量及人员结构情况
门源县中医院、祁连县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人员总量核定及聘用工作已于2011年10月底完成。
祁连县藏医院现有在编在岗正式职工10名,州编委共核定人员总量11名(其中预留2名由省上统一招考全科医生,本次下达人员总量9名)。
刚察县医院现有在岗在编正式职工48名,州编委共核定人员总量73名(其中预留2名由省上统一招考全科医生,本次下达人员总量71名,比实有人数多下达23名)。
刚察县藏医院现有在岗在编正式职工16名,州编委共核定人员总量29名(其中预留2名由省上统一招考全科医生,本次下达人员总量27名,比实有人数多下达11名)。
海晏县医院现有在岗在编正式职工55名,州编委共核定人员总量94名(其中预留2名由省上统一招考全科医生,本次下达人员总量92名,比实有人数多下达37名)。
海晏县藏医院本次下达人员总量6名。
二、对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聘用的意见
1、各医院现有的在岗正式职工在本次下达的人员配备总量内直接考核聘用。
2、正式职工聘用后的人员总量余额面向本单位2011年4月19日以前已聘用的具有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医技人员可放宽至中专)的本州户籍临聘人员采用考试、或考评结合的方式竞聘上岗。
3、各县医改办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竞聘上岗方案,报州人社、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医改办组织实施。
4、各医院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临聘人员只能参加所在单位的竞聘上岗。海晏县藏医院6名人员总量的竞聘上岗方案由海晏县医改办与县医院竞聘上岗方案一并制定。
5、通过竞聘上岗的原单位临聘人员纳入州编委给所在单位下达人员总量管理,执行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6、以上两轮聘用后仍有空余的人员总量,按照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由省人社厅、卫生厅统一组织招聘,州人社局、卫生局积极向省上争取主要面向本单位临聘人员招聘的倾斜政策。
7、各县级公立医院的竞聘上岗实施、聘用人员管理、绩效工资分配、落聘人员安置等具体工作按《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1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聘用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3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5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分流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2号)规定执行。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办公室。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
海北军分区,武警海北支队。
各群众团体,省驻州各单位。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21印发
 

 

 

 

 

 

关于《海北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按核定总量聘用工作人员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的依据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8号)、《青海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青政办[2011]116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1号)、《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聘用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政办[2011]10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的目的
根据省编办核定的人员总量,按照“公开、公平、民主、择优”原则,按核定岗位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护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州医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制定作用
《意见》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我州改革公立医院的人员配备总量、竞聘上岗人员范围、竞聘上岗方式和具体过程,有效促进了我州县级公立医院竞聘上岗工作的规范组织和实施。
 
 
 
 
 
 
 
 
 
 
 
 
 
 
 
 
信息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报:州人大常委会。
抄送:档。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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