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监〔2020〕176号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
现将《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按照文件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15日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市场主体
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省工商局要求,和州市监局《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年度已年报企业不定项抽查通知》(北市监办〔2020〕272号)文件精神,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按照3%的比例抽取)。
抽查形式。按照国务院两年内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县局根据本局执法人员情况调配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及省局随机摇号匹配的12名检查人员(附名单)并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对在全省已年报企业中随机摇号抽取的41户企业,由对应的七个工作组按照各自对应辖区的抽取对象,开展并完成抽查检查工作(附名单);
2、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一、现场检查抽查。各工作组按对应地区市场主体按抽查方式、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填制《双随机抽查检查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二、抽查结果录入。现场抽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按各自对应的应抽查市场主体在本人综合业务系统录入公示抽查结果,完成录入工作后各抽查人员分组将各自《双随机抽查检查表》交企业科存档。
二、抽查内容
(一)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9年度年报信息。年报信息中,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应当作为抽查内容。
(二)被抽查到的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三、抽查工作方式
(一)对公示信息的检查,可以通过对照提交的材料、网站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市监部门掌握的登记备案等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共享的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的对照信息不一致的,应当要求市场主体进行说明,并综合考虑不同对照信息的统计口径差异及该项信息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影响,确定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抽查中通过实地核查确认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或确认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不存在该市场主体,或经向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应当认定该市场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要求,针对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进行。
四、抽查结果的处理
(一)抽查结束后,要将抽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二)经检查发现市场主体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三)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抽查实施步骤
(一)全局执法检查人员分六个检查小组,各小组根据对应抽查市场主体分布区域开展抽查工作,以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自2020年9月15日起开始抽查检查工作,至10月30日要完成全部抽查检查工作;
(三)自2020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止,完成复查、整改、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工作;
(四)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材料汇总上报,撰写工作总结。
六、抽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桂芳,副组长:马生荣、马贤、孔庆鸿,成员:各业务科室、所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企业科,负责抽查检查协调工作。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将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工作,严密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履职。县局党组将加强对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必要时州局可能对抽查结果进行复查复核,省工商局亦将会组成督查组,对抽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抽查检查期间,对未按时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是否已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再核实。按照谁抽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对核查中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三)要做好年报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工作。企业科要在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报抽查结果的同时,要将抽查结果及时传送给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抽查工作结束后,企业科和各市监所要认真总结年报抽查工作经验,做好年报抽查情况汇总工作,企业科负责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至州市场监管局。
2020年9月15日
附:
1.省局随机分配抽查企业名单
2.县市监局抽查企业与执法人员匹配信息表(另附)
3.《企业“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抽查企业名单
门源县抽查企业名单(41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门源县金草原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
2
|
西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门源店
|
3
|
门源县永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
|
门源县浩河奶牛养殖及肉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
5
|
门源县永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
|
青海彦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7
|
门源华热噶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
|
门源县扎麻图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
9
|
门源北山兴源综合养殖场
|
10
|
门源活萝卜开发有限公司
|
11
|
门源县滨河中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
|
国网门源县供电公司东川供电营业所
|
13
|
门源县瑞德生态农牧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
14
|
门源县金利来家庭农牧场
|
15
|
门源县麒牧生态家庭农牧场
|
16
|
门源县援农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7
|
门源县雪域龙珠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
18
|
门源县旭光农工贸有限公司
|
19
|
门源县诚信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20
|
门源回族自治县皇城供销合作社
|
21
|
门源县珠固忠生家庭农牧场
|
22
|
门源县川东养殖业土地集约专业合作社
|
23
|
门源县东布康巴牛肉加工有限公司
|
24
|
门源县振海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25
|
青海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
|
门源县液化气站(普通合伙)
|
27
|
青海瑞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28
|
门源县新世纪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29
|
门源雅舍精工装修有限公司
|
30
|
门源县天总养殖家庭农牧场
|
31
|
门源县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2
|
门源县宏杰种植专业合作社
|
33
|
门源县鸿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
|
34
|
青海青鲁红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35
|
门源崖头生态农牧场
|
36
|
门源贵福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37
|
门源县方正文化广告创意中心
|
38
|
门源县兴盛鲑鳟鱼养殖场
|
39
|
门源县易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40
|
门源县新隆种植专业合作社
|
41
|
门源县永正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
企业“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核查结果
|
1、未发现问题
|
是□
否□
|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
是□
否□
|
3、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
|
是□
否□
|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是□
否□
|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是□
否□
|
6、不予配合情节严重
|
是□
否□
|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是□
否□
|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是□
否□
|
其他:
|
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
核查结论:
核查人(签字):
|
企业承诺:确认核查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内容,否则,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核查方式:□书面检查 □实地核查 □网络监测 请在□打“√”或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