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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责任清单
来源:中共门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责任清单
序号 实施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行政权力项目名称 业务办理项名称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地点 实施层级 其他
1 1163222101503601424000512001000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行政给付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工作日,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 区县级  
2 1163222101503601424000512002000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行政给付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5个工作日 有限期2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3 1163222101503601424000512003000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行政给付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02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门源县司法局综合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4 1163222101503601424630512001000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行政给付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5 1163222101503601424000812001000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4148 0970-8612028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工作日,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6 1163222101503601424630812002000   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7 116322210150360142463081200400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028 0970-861214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8 1163222101503601424630812005000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事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9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01000   律师事务所住所、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变更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浩河律师事务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5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浩河律师事务所 区县级  
10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03000   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12148 861202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11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04000   对受援人撤销法律援助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12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06000   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个工作日 有限期2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13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12000   公证员免职报审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9825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青海省门源县司法局三楼综合办公室;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青海省门源县政务服务大厅公证处224室 区县级
14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19000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7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21370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区县级  
15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23000   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审查   其他行政权力 社会组织法人 门源县浩河律师事务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司法局办公室三楼办公室;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司法局浩河律师事务所 区县级
16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29000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社会组织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2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028 0970-864414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区县级  
17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33000   律师执业许可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 区县级  
18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34000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律师事务所 区县级
19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35000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的调解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浩河律师事务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4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律师事务所 区县级  
20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36000   公证员执业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4个工作日 有限期14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9825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司法局 区县级  
21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39000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9825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青海省门源县司法局三楼综合办公室 区县级
22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41000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9825 0970-68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信息办证大厅 区县级
23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43000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单位办公室,工作日,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区县级  
24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48000   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申请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门源县司法局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5个工作日 有限期7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12148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部门服务窗口,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区县级  
25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51000   对社区矫正对象被暂予监外执行。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21370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区县级  
26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52000   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4个工作日 有限期14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21370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区县级  
27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53000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批准禁止令规定。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21370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区县级  
28 1163222101503601424631012054000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 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向社会公开 有限期1个工作日 有限期1个工作日 《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14.5.29)第55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26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0-8621370 0970-8612028 单位办公室,工作日,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