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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局权力清单
来源:中共门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县发展改革局权力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部门/单位 设定依据
1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县发展和改革局 依据《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004.7.1)第71条至81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2007.6.1)第21条第1款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等法律规定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制定地方定价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 行政许可 县发展和改革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004.7.1)相关规定,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等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行政确认 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5号2014.12.26)第3条 本办法所称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指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办案机关)委托,对办案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或者标的,依法进行价格测算、确定价格,并作出认定结论的行为。
4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主席令第15号 2010.1.1)第12条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5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2004.11.25)全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5〕70号 2005.5.23)全文。
6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海价格争议调解办法》(省政府第123号令 2019.8.14)第二条第二款 本办法所称价格争议调解,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市场主体之间因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争议,依法进行沟通、协商,促使各方达成协议的行为。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承担。
 跨行政区域的价格争议调解,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