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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档案局权力清单
来源:中共门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县档案局权力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部门/单位 设定依据
1 630775001000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行政确认 省档案局 1.《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六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2 630775003000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行政确认 省档案局 1.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对拟销毁的档案造具清册,经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审核,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需二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4项
3 630775004000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行政确认 省档案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