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青石嘴镇红牙合村村民马俊福、马生华涉嫌非法占地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青石嘴镇红牙合村村民马俊福、马生华
二、案由:马俊福、马生华涉嫌非法占地修建彩钢棚案
三、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
四、听证时间:2023年6月2日
五、听证地点:门源县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
六、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员、旁听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等。
联系方式:0970-8610651
特此公告。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