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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终止)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来源:门源县医保局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门源回族自治医疗保障文件

门医保字202187

 


关于解除(终止)两家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医保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促进案件曝光常态化、警示教育经常化,现将门源县两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一、青海金珠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长禄堂药店违规套现

根据群众举报并查实,青海金珠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长禄堂药店分别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9月25日在某参保职工的要求下两次刷卡共1240元,返还其现金10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门源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对该药店作如下处理

1、从2021年12月2日起解除(终止)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全省联动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240元。

二、门源县富康连锁延春堂大药房违规刷卡结算

根据匿名举报并查实,延春堂大药房于2021年529日2021年1125日期间为非医药机构大光明眼镜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时,该药店负责人未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主动交代违规事实,谎报、瞒报,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门源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对该药店作如下处理:

1、2021年12月10日起解除(终止)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550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县各定点机构要以此为警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医药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药服务。

                门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抄报: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抄送:门源县卫健局、门源县市监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