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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门源县就业服务局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政策依据:《关于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562号)

  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

  补贴标准:一年以上培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其中,培训一至两年的,给予一年补贴,三年及以上的给予两年补贴。一年以内短期培训按省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培训课时和标准补贴。补贴按以下规定测算:属于鉴定工种的取得职业资格证明,不属于的取得培训合格证,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100%给予补贴;取得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者未取得证书,但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均按80%给予补贴;未取得证书,且未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70%给予补贴;未完成培训的不予补贴。未取得证书的,按70%给予补贴。一年以上培训,年度内培训仍在继续的,按实际参训人数全额兑付当年补贴,培训的最后年度补贴额按上述比例和要求测算。

  所需材料:《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登记表》;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复印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等。

  申领流程: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

  受理机构: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源县就业服务局)。

  办理时限:3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