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关于开展门源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由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成立门源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管理制度、材料、表册、实施细则等;
三、招标人在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后,向办公室提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办公室收到招标人申请当日内审核相关资料后,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单位)随机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四、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予以记载和通报。
五、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县政府汇报有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交试点工作有关议题;加强与省住建厅的业务联系每月向省住建厅上报一次进度。
六、负责招标人各项目招标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七、负责接受和解释招投标过程中的答疑、申诉、上访等权利诉求;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