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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浩门镇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    时间:2020年01月28日    

 

致浩门镇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

 

浩门镇广大居民: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因此,希望广大居民务必积极配合县、镇、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地区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登记和相关工作。

一、主动配合县、镇、社区工作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对您造成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对拒不配合政府工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监测、隔离等工作,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主动到州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劝告疫区亲友在疫情控制之前不要返回,已经返回的要第一时间向居委会报告登记并及时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

三、自行根据疫情的防护要求,积极采取和加强自己和家人戴口罩、喷洒酒精消毒等有效防护措施;在此期间自觉禁止探亲、拜年和随意串门认亲走动,若发现省外外来人员或未曾见过陌生人员请及时向本地管理社区居委会报告相关情况,以便我们及时跟踪管理。

四、在此特殊时期,若有居家留观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感染疫情处置居家留观规范指南》做好观察。

广大居民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治可控,大家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严密防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幸福生活!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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