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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门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8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9年门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2


2019年门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对于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6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群众所盼所急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在管和服的协同配套、基层承接上下功夫,在监管的方式创新、科学有效上下功夫,在服务的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登记注册便利

1.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在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类,根据行政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理情况以及涉及多部门办理的各个环节,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县编办、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持续推进“一窗受理”前移帮办指导服务,加强与银联、快递企业的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落实)

3.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率。全面推行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登记服务,继续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间,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压缩至1个工作日;积极探索“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发改营商〔2019172号),做好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及动态调整,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

5.完善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配合构建“四级四同”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利用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实现同一事项统一编码,同等条件统一标准无差别办理。(县编办、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二)贯彻“放管服”要求,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6.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依托搭建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营造公平、积极的市场环境。(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政府各部门落实)

7.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8.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破除各种机构实施的垄断行为,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滥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行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的公平待遇。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9.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对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等实施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落实责任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满足改革创新需要,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10.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功能,提供网上登记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11.规范县政务服务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完善划转和进驻事项标准,建立逻辑关联的运行流程,健全网上办事服务规范。按照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编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12.开展“奇葩”证明清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精简县级部门的证明材料,力争再取消一批影响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无谓证明,同时公开县级部门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县编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13.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巩固设立政务服务监管局改革成果,防止改革走回头路。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需求,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编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四)落实准入市场主次普惠性政策支持,改善市场发展环境

14.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涉农经济、扶贫领城、民营(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扩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市场主体的信贷倾斜。(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金融单位落实)

1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凡是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或合伙开办经营实体或网络商户,均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16.提升融资服务支撑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尤其是股权融资比重。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和动产抵押等方式解决发展资金,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征集活动,研究出合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改善市场发展环境。(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17.落实减税降费政措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政策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推进纳税便利化。推动纳税人办税线上“一网通办”,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纳税申报、领取发票等业务,切实减轻办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县税务局牵头落实)

18.加大标准认证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为企业免费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技术标准查询服务,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积极培育民营企业自有认证机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项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主动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借鉴“放管服”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制定一批具有突破性、含金量高的新举措,先行先试、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二)搞好宣传引导。注重重大改革政策解读,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实际成效,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典型经验、成功做法,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社会氛围。

(三)抓好督导落实。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助推工作开展。要严格考核奖惩,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为衡量标准,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依规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