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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源县深化“互联网 + 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8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门源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2


 

门源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好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类事项,深化“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规范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大幅提升“事项通办、就近能办”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

(一)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强化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督促落实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进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3.整合政务业务办理系统。各部门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要求,加快业务专网承载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推进业务系统整合清理,各部门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加快改造自建的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接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工作协同,逐步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的“一网通办、一事通办”。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

4.完善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深入开发便民服务应用,依托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延伸到乡镇、村(社区),建设基层“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提升“事项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服务效能。

5.构建移动服务“一张网”。 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移动平台,手机APP、小程序等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和建设、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移动端办理,提升使用便捷度。

6.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依托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服务,支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收费项目以及其他办事过程中的收费,实现政务服务费用在线缴纳。

7.拓展服务渠道。县政务服务大厅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各类便民终端,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强化便民服务事项自助服务功能,并逐步推进综合自助服务办理终端向乡镇、村(社区)覆盖。

8.严格标准规范。各部门的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在建设、改造、运行、对接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在政务服务建设、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实现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标准统一、规范应用、高效协同。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的标准规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加快编制完成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州)、县四级四同。

10.规范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逐项编制标准化流程和办事指南,科学细化量化办事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规范网上办事标准,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1.推进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健全网上预审办理机制,推广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邮递送达”和“信用在先、办结核验”办事模式。

12.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各部门要整合内部与跨部门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事项要素,压减审批材料和办事环节,推动办事流程再造与适合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并联审批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实现政务服务效率提速。

(四)强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3.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下沉与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在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加快推进就近办、异地办。

14.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强化线上线下业务整合、功能互补。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办事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15.提升一网通办应用水平。积极推动集成服务,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强化推进并联审批,将多种情形、事项流程分类组合,形成联合办理清单(“一件事”套餐),实行“一事通办”。健全部门联办机制,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在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抓总,各部门按分工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小组研究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应用、精准服务、指导监督、评价考核“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以及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统筹推动任务落实;县政务服务监管局负责督促全县“一网通办”工作落实,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对照方案,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联络人员。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推进本部门“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限节点,落实责任,限时完成工作。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抽调各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协调小组进行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的协调对接,全过程督导。各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也要抓好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一网通办”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把面向公众政务服务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及时总结“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应用,提高实际网办率及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健全监督评价。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一网通办、一事通办”监督评价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价,县政府将“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

(五)做好运维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未按要求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县政府各部门要对所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配备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确保“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1.《门源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明细表

 

 

 

 

 

 

 

 

 

 

 

 

 

 


附件1

《门源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明细表

 

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

责任分工

完成时限

(一)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强化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督促落实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推进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县政务服务监管局:不断完善强化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督促落实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

2)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推进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3)县政务服务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现各自承建的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20198月底前完成与国家平台对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3.整合政务业务办理系统。

各部门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要求,加快业务专网承载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推进业务系统整合清理,各部门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加快改造自建的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接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工作协同,逐步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的“一网通办、一事通办”。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

1)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县发展和改革局:按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要求,协调解决全县政务业务办理系统整合工作。

2)县政务服务监管局:接入各部门政务业务办理系统。

3)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清理、整合各部门的业务办理系统,将政务业务办理系统改造后接入青海政务服务平台。

2019年底前

4.完善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深入开发便民服务应用,依托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基层“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提升“事项通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的服务效能。

1)县政务服务监管局:建设基层“网上便民服务办事大厅”,实现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五级联动系统。

2)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应用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广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提高便民服务类事项网上办理率。

2022年底前

5.推动移动服务“一张网”。

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移动平台,手机APP、小程序等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移动端办理,提升使用便捷度。

1)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落实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等。

2)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按国家标准规范改造自建移动端应用,接入统一的青海政务服务移动平台。

20206月底前

6.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依托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服务,支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收费项目以及其他办事过程中的收费,实现政务服务费用在线缴纳。

 

1)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政务服务中心推广政务服务费用在线缴纳,提高便捷性。

2020年底前

7.拓展服务渠道。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强化便民服务事项自助服务功能,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进综合自助服务办理终端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覆盖。

1)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开发便民服务网上应用,推广自助服务办理终端。

2)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督促建设本部门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

2022年底前

8.严格标准规范。

各部门的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在建设、改造、运行、对接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在政务服务建设、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实现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标准统一、规范应用、高效协同。

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建设的政务服务基础支撑与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平台,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020年底前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的标准规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 加快编制完成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州)、县四级四同。

1)县政府审改办: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牵头编制完成全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州)、县四级统一。

2)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对全县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提供共享交换公共通道。                            

2019

8月底前

10.规范审批服务标准化。

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逐项编制标准化流程和办事指南,科学细化量化办事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规范网上办事标准,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

1)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指导各部门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推进和应用。

2)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各部门按照国家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要求,制定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等相关的地方性标准。

3)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等相关标准。

2019年底前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1.推进事项网上办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健全网上预审办理机制,推广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邮递送达”和“信用在先、办结核验”办事模式。

1)各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强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2)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监督检查各部门事项网上办理情况,并进行考评。

2020年底前

12.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各部门要整合内部与跨部门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事项要素,压减审批材料和办事环节,推动办事流程再造与适合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事项并联审批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实现政务服务效率提速。

1)县政府审改办:督促推进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精简材料,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的并联审批流程的改革。

2)县发展和改革局: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和精简材料,整合多部门的共性材料,推进“一表申请”。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精简材料,整合多部门的共性材料,推进“一表申请”,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并完成办理流程优化再造。

4)县市场监管局:简化优化企业开办审批环节和精简材料,整合多部门的共性材料,推进“一表申请”,完成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与办理流程优化再造。

5)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精简材料等相关工作。

6)县政务服务监管局:配合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精简材料工作,对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中相应的事项办理进行优化,并及时向各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1)20198月底前完成审批时间压缩与流程优化再造;

2201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3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开办时间压缩。

(四)强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3.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与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快推进就近办、异地办。

1)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和覆盖,加快推进就近办、异地办。

2)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五级覆盖。

2022年底前完成

14.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强化线上线下业务整合、功能互补。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办事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1)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编制事项办理相关的证照、材料目录清单,统一线上与线下的处理方式,提高电子材料、数据的应用与复用。

2)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完成全省各类电子证照归集、关联和入库工作,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高交换共享能力。

3)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监督检查各部门材料的精简,提高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复用。

2019年底前

15.提升一网通办应用水平。

积极推动集成服务,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强化推进并联审批,将多种情形、事项流程分类组合,形成联合办理清单(“一件事”套餐),实行“一事通办”。健全部门联办机制,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

1)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进行细化和分类组合,重新梳理、编制办事流程,形成联合办理清单,提高办理效率。

2)县政务服务监管局:督促各部门整合重塑办事流程,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019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