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门支农办字(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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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省级切块扶贫开发《门源县泉口镇9个行政村扶贫开发产业发展温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5个扶贫开发项目
方案通过县级专家评审的公示
各乡镇、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和《门源县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门政【2015】15号)具体要求,2015年度第二批省级切块扶贫开发项目经过县级专家的评审和县级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8类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将通过预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电话:0970—8612733 传真:0970-8612571
通讯地址:门源县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2015年度第二批省级切块扶贫开发项目
门源县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一、门源县2015年连片特困地区科技扶贫通丰叶面肥示范推广产业扶贫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在我县的仙米、东川、泉口、西滩、北山、浩门、阴田、麻莲8个(乡)镇的20村实施(含属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个)。主要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和全面推广应用通丰养分平衡剂配兑氮、磷、钾等增效施肥技术推广青稞、油菜和马铃薯种植面积5万亩。其中:青稞2.55万亩,油菜2万亩,马铃薯0.45万亩。建立青稞千亩示范田2处2000亩(北山乡兴源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舟宝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各1000亩);建立油菜千亩示范田2处2000亩(浩门益丰家庭农牧场和西滩光明家庭农牧场各1000亩);建立马铃薯百亩示范田1处100亩(东川镇鑫晟达合作社100亩)。通过田间试验,综合比较施肥投入、作物产量、经济效益等指标,客观评价新肥料施肥效果和效益。
(二)资金构成与项目投资
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实施通丰养分平衡剂示范推广青稞等农作物5万亩,每亩投资20元,共计100万元。其中:
1、每亩施用规格25克/袋(每袋3.75元)养分平衡剂100克,每亩15元计5万亩75万元。所需“通丰养分平衡剂”5吨均有四川通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提供。
2、科技培训投资12 万元。其中:宣传资料费20000份,每份2元计40000元;培训农民5000人次,每人投资10元计50000元,主要提供笔记本、笔、文件包学习必须用具;聘用教师15名,每人授课10天每天120元计18000元;影视资料投资2000元;交通费10000元。
3、试验示范投资8.4万元。其中小区肥效试验15个(每个试验小区6亩计90亩)每个投资3500元计52500元;大田示范2100亩,每亩补助15元,共计31500元。
4、示范田宣传牌制作费3万元。制作和树立宣传牌2个,每个15000元,共计30000元。
5、其它费用投资1.6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装卸费,拉用费及档案资料费等。
(三)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主体门源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实施责任单位门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项目建设期和效益目标
项目技术采用和新型肥料推广,不仅能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预计项目区粮食作物增产6%、经济作物增产10%,平均每亩增效50元以上。还能极大地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对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低收入农户脱贫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门源县泉口镇9村扶贫开发产业发展温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实施地点和扶持对象
项目在门源县泉口镇旱台村红山前滩实施(青海大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扶持泉口镇牙合村、大庄村、黄田村、东沙河村、西沙河村、泉沟台村、西河坝村、俄博沟村、旱台村等9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62户916人(其中:牙合村23户82人;大庄村28户97人;黄田村25户88人;东沙河村53户185人;西沙河村39户135人;泉沟台村30户106人;西河坝村19户64人;俄博沟村14户49人;旱台村31户110人)。
(二)资金构成与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516.9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6.72%;企业自筹资金16.94万元,占总投资的3.28%。
1、新建日光温室24栋35900平方米,每幢投资21.5万元计515.94万元,占总投资的99.81%;
2、制作公示牌1个,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三)实施单位及建设内容
青海大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承建和生产。新建日光温室24栋,制作公示牌1个。
(四)项目建设期和效益目标
项目建设期2015年8月—2016年12月建成并投入生产。年温室蔬菜种植2—3茬,生产叶菜类和果菜类等蔬菜37万公斤。项目建成投入后,通过分红形式扶持贫困户。项目建设期不分红,从2017年到2018年每年按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总额6%利润分红,计30万元。所扶持262户916人户均直接增收1145元,人均327元;从第3年(2019年)项目达产年开始,公司每年按财政扶贫资金投资额的10%进行分红,年分红50元,户均增收1900元,人均545元。协议分红年限为5年。5年后,如双方达不成投资分红协议,青海大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退还至县扶贫开发局扶贫账户,门源县扶贫开发局与项目乡镇、项目户协商另行选择适宜的产业发展再行扶持。
三、门源县麻莲乡残疾人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一)实施地点及扶持对象
项目在麻莲乡境内麻莲花传承文化公司实施。扶持麻莲乡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370户1045人,残疾人168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8人。
(二)资金构成与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2014年扶贫日捐款资金15万元,公司自筹23万元。
生产性基础设施投资12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20%;设备购置4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2万元,2014年扶贫日捐款资金15万元,企业自筹11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80%。
(三)实施单位及建设内容
麻莲乡人民政府和麻莲花传承文化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县扶贫开发局负责项目监管和绩效考评。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性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
1、生产性基础设施。新建生产厂房2间50平方米;维修办公室25平方米、硬化厂区地坪90平方米。
2、设备购置。购置意大利9针12头金片绣花机1台套。
3、人员培训 。麻莲花传承文化公司负责对参与带动的妇女群众及残疾人进行培训,培训人次100人次。
(四)项目建设期和效益目标
项目建设期2015年10月—2016年4月。项目建成投入后,通过生产设备更新,刺绣工艺技术改进,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可吸纳周边村妇女群众及残疾人100多人(含有劳动能力的68人残疾人)解决就业难问题,从而切实增加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收入,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2015年门源县年产2万吨青贮饲料产业化扶贫项目
(一)实施地点及扶持对象
门源县麻莲乡中麻莲村实施,扶持麻莲乡白崖沟村、下麻莲村、包哈图村、中麻莲村、葱花滩村、瓜拉村等6个村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370户1272人。
(二)资金构成与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83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59.93%;企业自筹资金334.28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40.07%。
1、建设投资624.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83%。其中:生产性基础设施投资338.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52%;设备购置30.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1%;公用工程建设投资166.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91%;购置架子牛90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10.79%。
2、流动资金2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17%。
(三)实施单位及建设内容
门源县麻莲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并生产。麻莲乡政府和县扶贫开发局对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性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公用工程、购置架子牛等内容。其中:
1.生产性基础设施。新建青贮窖5座10500m3;新建加工车间1座600m2;化验室1间60m2;饲草料库2座1600m2;机械库1座400m2;畜棚5座1200m2;办公室及职工宿舍200m2;值班室28m2。
2.设备购置。购置自动取料机、卧式液压打包机、自动进料揉搓机等设备7台。
3.公用工程。打土井2眼;购置22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1100m、380/220v线路100m;建设厂区地平14560m2;砖混围墙270m、铁艺围墙270m;铁艺伸缩大门1座;厕所1座10m2;公示牌1座。
4.购置架子牛。购置架子牛150头。
(四)项目建设期和效益目标
项目建设期为1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按照精准扶贫总体目标和群众意愿,项目将采取“龙头企业带动”的模式运营,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以现金分红扶持贫困户。公司从2016年按投资总额的4%对370户1272人项目户进行分红,年分红20万元,户均540元,人均157元;从2017年公司按投资总额的5%进行分红,年分红25.0万元,户均676元,人均196元;从2018年开始,公司每年按投资额的6%进行分红,年分红30.0万元,户均分红810元,人均236元。协议分红年限为8年。8年后,即2023年底如双方达不成投资分红协议,门源县麻莲草业有限责任公司需将500万元退还至县扶贫开发局,由门源县扶贫开发局与项目户协商另行选择适宜的产业进行发展。同时,企业用工应优先考虑贫困户中的劳动力。并按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生产,逐步建立扶贫滚动发展机制,扩大生产规模,持续增加项目户效益。通过利益机制,约束机制,使投入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产生最大经济效益,实现“共赢”的目标。项目达产后,可使贫困户户均可增收约810元,人均增收约236元,项目经济效益较为显著。
五、门源县2015年扶贫开发贫困大学生信贷扶持项目
(一)实施地点及扶持对象
项目对门源县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团队)(以下简称返乡创业大学生),经申请符合扶持方向的创业项目。农牧区“青海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创业致富带头人及“领头雁”、青年科技特派员、青年信用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优秀农牧区创业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二)资金构成与项目投资
项目投入信贷资金80万元,均为财政扶贫资金。邮政储蓄银行按信贷资金5-10倍倍数发放信贷,最终总资金规模达到400-800万元。
(三)实施单位及建设内容
共青团门源县委和门源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监管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门源支行具体负责信贷资金发放实施工作。按照“创业大学生申请、团组织重点推荐、扶贫部门初步审核、合作银行终审放贷”的程序进行。信贷额度和利率严格按方案执行。贷款额度原则上按每个大学生(团队)5—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项目贷款扶持。自筹资金规模较大的创业项目可适当扩大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贷款周期为1—2年。资金重点扶持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民族(民俗、民间)文化、乡村旅游、生态环保、商贸服务、农牧区电商等与产业扶贫相关联的创业项目,并逐步向能够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其他新型业态延伸。
(四)项目建设期和效益目标
项目建设实施期两年,当年投入当年投放信贷资金。信贷担保资金扶持的运行模式,有利于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与金融资金的互助联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大学生创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逐步达到大学生自我发展、持续发展,增加收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