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住户个人申请,社区审核,乡镇公示,现将2017年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名单公示如下:
浩门镇康乐路社区:马良英 李甫文
浩门镇花园路社区:白菊兰 谭军
浩门镇向阳路社区:马登秀 马生兰
共计6户
注:1、对上述拟分配的名单不符合条件的,请及时检举,如被检举人条件不符合的,社区再核实调查,如情况属实,取消被检举人入住资格;如检举人虚假举报,将追究其责任。 2、对以上拟公示名单公示后,已经入住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住资格,并不予退还2000元押金。 3、按规定要求,符合条件并入住的,不能对公共租赁房进行转租、转借、转让、装修。 4、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举报电话:0970-8612652
注:1、对上述拟分配的名单不符合条件的,请及时检举,如被检举人条件不符合的,社区再核实调查,如情况属实,取消被检举人入住资格;如检举人虚假举报,将追究其责任。
2、对以上拟公示名单公示后,已经入住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住资格,并不予退还2000元押金。
3、按规定要求,符合条件并入住的,不能对公共租赁房进行转租、转借、转让、装修。
4、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举报电话:0970-8612652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