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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门源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成员单位,省州驻县单位,各中小学:

现将《门源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标语

      门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 1120

门源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宣传工作方案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我县义务教育取得的成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省、州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贴近群众、鼓舞先进、注重热点、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州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措施,以正确的舆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就,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成员单位,省驻县单位,各中小学。

三、工作目标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的策划、安排、指导和督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四、宣传主要内容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措施、政策制度;

(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采取的有效措施,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五、工作安排

(一)县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新闻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并收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有关资料,制作专题片。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行委)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督导检查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度、发展目标及取得的成就,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等进行专题宣传。通过学校电子屏等宣传媒体多角度进行宣传。积极与宣传部门联系,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对全县教育进行深入宣传。

(四)各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向本地区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我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引导群众正确评价教育发展,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特别要注重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引导群众履行法律义务,遵守法律规定。

(五)各成员单位和学校根据全县宣传工作的统一安排,在本单位和单位周边地区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宣传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六)各学校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深入宣传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同时采取向家长征求意见的形式,宣传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解决,努力提高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七)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通过宣讲、知识问答、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宣传。开通、公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活动咨询电话,方便社会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定宣传工作负责人,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抽调精兵强将,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突出重点。在宣传工作中要以展示全县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的新成果为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3.全面普及。通过宣传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全面普及相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专业知识,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4.规范档案。各成员单位将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并进行存档。

 是否宜公开:宜公开                       

  送:海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档。                                      

 门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1120日印发  

附件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标语

推进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均衡为先。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关爱留守少儿 ,共享教育阳光。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强化社会公平和谐。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平教育人人受益。

推进均衡发展 ,建设教育强县。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改善民生从教育突破,发展教育从均衡抓起。

强化教育第一战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全员动员,努力攻坚,发展教育,改善民生。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公平配置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增加教育投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