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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门源县委办公室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源县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事业
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门源县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门源县委办公室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4

 

 

门源县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事业

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海北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推进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宗旨,坚定不移地推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提高教育均等化水平,在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二)目标任务:利用三年时间(2014—2016年),使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省定目标,普及学前教育;积极利用“改薄”项目和标准化建设工程,力争使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积极稳妥地改善办学条件。2016年,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将县三所初级中学、各小学建设成为全省农牧区标准化学校,县实验幼儿园建设成为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县第一、第二幼儿园建设成为州级示范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及各村幼儿园达到基本规范化办园条件。

——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通过整体优化办园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等措施。到2016年,基本普及学前3年教育,县城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农村牧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

——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回顾总结实两基后巩固提高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到2016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95%以上,小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2%以内;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9%以上。 

——支持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州办高中的原则,贯彻落实省、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统一认识,采取措施,确保我县到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配置。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建立一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适应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师资队伍。到2016年,小学专任教师学历(中专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大专以上)达到99%以上,其中小学教师大专学历达到97%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70%以上。

——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全开齐课程;基本配齐各学科专业教师,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使中小学生合格率、升学率达到全州乃至全省农牧区的先进水平。

(三)推进步骤:按照统筹谋划、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具体步骤是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规范达标

2014夯实基础年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教师周转房、图书馆等续建项目和农牧区幼儿园等新建、改建项目;根据教学需求,全面落实农牧区幼儿园硬件设施并完善师资补充、经费投入、责任主体等保障机制;围绕教学和后勤两个方面,按照“符合实际、科学适用、规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措施和管理制度。

2015年为巩固提升年围绕全省农牧区学前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设备;结合教育发展实际,突出教学和后勤两个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2016年为规范达标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保持在99%和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达到93%的省定目标。继续提高教学质量和后勤管理水平,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措施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条件。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教育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战略高度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需要三个优先求。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教育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制度,主动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支持。加大对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机制,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政策。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一定比例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统筹用于教育事业。设立高考奖励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贫困学生救助基金、两基督导专项资金、信息技术教育专项资金和其他教育奖励基金,完善社会捐赠教育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积极实施营养餐工程计划。各类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健全教育经费预算、审计和监管制度,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资金管理。

政府每年需要落实的经费如下:

1落实幼儿园每年生均200元公用经费,每园每年1万元的玩具、设备维护及补充费用。

2落实好农村寄宿生每人每年小学1800元、初中2000元的生活补助;落实好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年1045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年745元和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年1245元、非寄宿生945元的公用经费。

3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中央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4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取暖费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保证。

5在每年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考专项经费3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万元,达到9万元;落实中小学质量检测经费1万元,确保各类考试和各级招生工作的正常运转。

6落实每年督导经费5万元,义务教育课改经费10万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15万元,每年保证民族奖励基金35万元

7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每月每生4元的津贴标准。

8确保全县20%的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的培训专项经费

9继续落实特级校长每月400元,一级校长每月300元,二级校长每月200元,三级校长每月100元的校长职级工资(按10个月计发)。

10设立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4万元。

(三)落实精细化管理,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细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并抓好落实。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以现代学校管理理念为指导,积极创新和改革学校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学校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全面的精细化管理目标、有可操作的精细化管理细则、有高效的反馈评估机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包括规划、服务、协调、监督、评估),切实推进学校管理精细化,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培训和交流力度,完善选拔、考核、任用机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完善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等运行机制,推动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配置。建立与完善培训网络和制度,将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突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全面实施国培计划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整体促进全县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职责分工

(一)各级党委职责

1.教育工委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局党委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推行教育工委成员联系学校制度,根据中小学校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分别提出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加强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

2.教育局党委要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学校党建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建立经常性研究学校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新变化、新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方向上牢牢把握,工作上及时指导。设立教育局专职纪检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坚持把学校党建带团(队)建作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校社团组织的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教师管理、校园安全、教育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3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领导,承担相应的农牧区义务教育责任和学前教育办园主体责任,依法做好动员组织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入学,控制辍学,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二)政府各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职责:

4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切实加大对幼儿园的管理。

5结合新闻媒体宣传,每年对本地区适龄幼儿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和摸底,逐户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幼儿入园情况。

6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各乡镇建立学前教育扶困制度,对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切实减轻幼儿家长负担。

7建立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教育事业的支持工作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目标任务层层落实。

8.建立健全乡镇党政领导任期教育目标考核制度,要把教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9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果,为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0.健全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体制,按照就近入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乡村集体补助、幼儿家长缴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学前教育,逐步形成县有综合幼儿园、乡有中心幼儿园、村有村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

11.整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各类闲置校舍,加快县城幼儿园和农牧区幼儿园新改建项目建设力度,配齐各类幼教设备、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全面推进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学前教育发展。

12.加快推进以均衡发展为重点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坚国家补助、地方财政补贴、家长适当负担寄宿生生活补助原则,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13.进一步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使全县中小学校在规模、校舍、仪器设备和场地、队伍建设、教育经费等方面达到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青海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14.认真履行综合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能,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积极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15.切实加强幼儿园办学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普及科学保教方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规范教学行为,坚决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大班化保姆化向,加强幼儿园管理。

16.切实做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分级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在职称、聘任等方面的政策性待遇。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

17.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办学行为,治理学校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依法检查、监督、评价教育系统内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18.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19.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规定、计划,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中小学重大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要合理分配公共教育经费,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中小学预决算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

20进一步创新帮扶机制,负责筹措和管理资助困难学生就学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确保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要继续做好生源地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和异地办班奖补机制等工作,认真落实“学前一年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三江源异地办学奖补资金”、“金秋助学”等助学政策,营造全社会助教兴教的良好风尚。

21把课堂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抓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以教学方式的转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22.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乡及有关部门履行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实施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对地方教育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估;培训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2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各类形式的教研活动、实施课题研究、推广教学研究成果等。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4.坚从问题到课题,从经验到实验,从结果到成果的原则,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为目标,以教师为研究主体,采取实践反思、同伴合作、专业引领等有效形式,加强教研成果应用推广,着力构建教育行政推动、教育科研指导、一线教师开展实验的教育科研机制。

25.充分发挥教研室的龙头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通过优质课、教师相互听课、评课、优秀论文评选、观摩教学及专题研讨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及技能培训活动,不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6.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狠抓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整合,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中的作用,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育模式。

27.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外出交流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使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在学习中得到锻炼。到2016年,骨干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30%,学科带头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0%。每年按各学校教师人数的20%,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学水平。

28.每两年按全县教师总数5%的比例评选一批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者,进行表彰。

各成员单位职责:

29.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落实支持教育发展的投入政策,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科学编制教育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多方筹措教育资金,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

30.发改、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为教育发展提供良好支持。发改部门要切实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给予支持;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用地,对中小学(幼儿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给予简化程序,实行优惠政策,对侵占学校现有用地或建设预留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税务部门要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

31.人社、编办等部门要推进人事、职称制度改革。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协调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职数,有计划地逐年补充新教师,逐步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老龄化、断层严重以及学科不配套等问题。适度增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32.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制度,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和谐平安校园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3.卫生部门要积极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对在校学生(幼儿)、厨师、保育员、图书管理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调查,全力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传染病防治和疾病预防工作。

34.文体广电部门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网吧等场所执未成年人不准入内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纠正和处罚,优化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校园环境。

35.综治、卫生、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协助公安、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学校权益、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6.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帮困助学、扶贫助残、家庭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7.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并负责制作门源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宣传片。

38.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各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9.民宗部门要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寺院接受宗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