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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照拘!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为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浩门中心派出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侮辱他人案件,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健康积极的网络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群众报警称“我被他人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辱骂了,请查处”。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调查取证。经查,浩门镇居民何某某因家庭纠纷,心生不满,借助自己的网络主播身份在某直播平台上对他人用低俗的语言进行攻击、辱骂,侵害他人名誉。通过公安机关大量的调查取证,现依法被行政拘留。

下一步,浩门中心派出所将持续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挑战法律底线,违反公序良俗的网络违法行为,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民警提示各网络主播:一是要规范网络行为、守住网络安全法律底线,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要积极传播引导正能量。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三是不得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各位主播要利用自己的身份,正确处理“正能量”和“聚流量”的关系,大力传播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来源:门源县公安局

撰写:严晓霞、陈学梅

审核:马明理

监制:张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