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浩门镇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大调解”,与辖区物业公司合作,设立“爱心调解室”,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具有矛盾类型多、矛盾次数多、牵涉人数多等特征,在各类矛盾纠纷中,婚姻家庭类纠纷占比近六成,其他邻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纠纷、房产物业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加之基层人民调解员新老更替,调解人员不具备必须的法律政策水平,不掌握必要的工作方法和技巧,遇到疑难矛盾纠纷,往往无所适从;部分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有误区,认为其调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效力不足为信,导致大量原本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矛盾纠纷涌向了镇政府、信访部门和人民法院,不仅增加了纠纷当事人的信访成本,也增加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法院的工作量,从而导致矛盾纠纷错过了及时有效的化解期,甚至引起激化。
鉴于浩门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困难,浩门镇党委、政府以拓宽化解渠道、提升化解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的积极研判,多方调研,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在加强各村、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与门源县亮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组建 “爱心调解室”,搭建了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社会联动共治新平台。“爱心调解室”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党建为引领, 以亮媛物业自身托管的浩门镇46个小区为依托,整合各项资源,在亮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两个“爱心调解室”,配备工作经验丰富、群众信任的退休干部等专职调解人员12名,以“群众帮群众”的方式全天候接待受理浩门镇辖区内居民矛盾纠纷。“爱心调解室”由镇综治办统一管理,镇司法所兼任调解业务指导员,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重大矛盾纠纷依托镇综治办、浩门镇司法所、社区调委会进行联合调解。自2019年2月初运行至今,已调处各类纠纷6起,社会责任初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