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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12日    
  6月11日,门源县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这是今年2月份我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后,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政务高效、法治公正、市场诚信、文化繁荣、生活便利、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力争2017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此,专门成立了门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并根据创城重点工作任务,组建了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落实及创建活动、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督查考核十一个专门工作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县创城指挥部详细制定了三年创建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并与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签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同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和举措明确。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也是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系统工程。门源县能够拿到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入场券”,机会来之不易,县委、县政府将以“改善民生谋福祉、为民服务求发展”的思想理念,以全局视野和整体思维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考虑,投入资金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力争早日建成繁荣发展人民幸福的新门源。
  这是继我县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等荣誉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开展的创建活动。至此,门源县形成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全国文明城市“双创联动、共创共建、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全县上下将进一步凝聚起门源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