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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五个常态化”加强法治农村建设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23日    

   门源县“五个常态化”加强法治农村建设 

  近年来,门源县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结合实际,从突出抓好“五个常态化”入手,切实加强法治农村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稳定基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送法下乡常态化。农民群众维权意识空前高涨,遇事找法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门源县立足农村群众的实际需要,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搭建各种载体,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文艺搭台、法治唱戏”、“菜单式授课”等活动,推进普法工作“进村到户”,让农民朋友看得见、摸得着,在喜闻乐见的精彩节目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注重听取农民的法治建议,有针对地实现农村普法。今年以来,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已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传统法治宣传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二是阵地宣传常态化。在继续发挥黑板报、墙报、宣传挂图等宣传作用的同时,全县各行政村利用“村务公开栏”、法制文化广场举办法制教育专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大部分村和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角,12个单位建立了永久性的法制宣传橱窗,北山乡、浩门镇建立了法制文化墙。通过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书籍,使群众通过更多的渠道获取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念。另外,结合牧区人员随季节流动的实际,成立“马背普法宣传队”,进行流动宣传。结合农区普法需求较高的实际,成立以公检法司为骨干的法制宣传团,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法律明白人培育常态化。通过以“法律明白人”为学法用法带头人,以户宅小院为普法宣传场所,以农村“法律明白人”与农村法律服务点相结合的普法推进模式,力争实现每户培养一位“法律明白人”目标,引领村民学法。群众纷纷反应,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把我们培养成“法律明白人”,让我们懂法、守法,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有很大帮助。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9万余人。
  四是法律服务常态化。针对乡镇司法所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加大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普及,降低农民群众法律援助门槛,开辟农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县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受理农民维权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律师、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146件,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五是人民调解常态化。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法治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网格化建设,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全县建立了12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16个村级(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358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受理、排查、报送、移交、调处、督办、回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矛盾调解工作流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再教育,提高其调解技能,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活动,努力做到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抓早、抓小”,防止激化,使排查调处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