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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六强”措施着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7日    
门源县“六强”措施着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门源县采取“六强”措施,把构建和谐劳关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环节,筑牢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
宣传教育“强意识”。通过采取深入厂矿、企业等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定期培训学习,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守法经营教育和监督,让其明白“只有员工走的远,企业才能走得更远”的道理,强化用工企业善待员工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工会建设“强基础”。加大工会组织建设,使劳动者拥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机制,加大对劳动者维权的支持力度,工会组织推行企业与员工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劳动者通过法律程序、法律援助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劳资矛盾。目前,全县企业的工会组织建会率达90%以上,工会组织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力量。
执法检查“强行动”。利用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检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等措施,加大对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强化了企业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自觉行动
技能培训“强素质”。不断加强劳动者培训工作,提升自身文化、技能、法律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价值是自己的义务,正确处理扎实工作与获取薪酬的辩证关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争议矛盾“强化解”。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格局工作效能,加强及时合力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力度。首先,提高劳动监察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率,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资矛盾;其次,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第三,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第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案结事了。 
机制建设“强长效”。通过制定《门源县劳务纠纷处理办法》,积极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督促用工企业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方式,适当提高企业的劳动用工违法成本,这些制度建设,强化了维护和谐劳资关系的力度,从而有效减少了劳资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