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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着力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石
来源:    时间:2014年07月25日    
门源县着力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个小社会,夫妻、婆媳、兄弟、长幼等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县把构建和谐家庭关系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措施,注重家庭团结和睦关系的培养和维护,筑牢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石。
家庭教育续传统。家庭的和谐首先取决于家庭成员内部的团结和睦,家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包容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前提。我们始终重视发挥每个家庭的自我教育,自我传承,在平时的生活中把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扶贫济困等优良传统教育传承于潜移默化中,形成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道德规范和约束法律下的和谐关系。
主题活动促和谐。多年来,全县持之以恒地每年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安户”、“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和“寻找最美家庭”、“美丽小庭院”等活动,各乡镇也积极举办“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等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各具特色的评比活动,使各族群众在自我教育、自我评价中享受到家庭团结和睦带来的美好生活。2013年至今,全县共评选出“平安家庭”十星户45414户,表彰美丽庭院38户,评选推荐“最美家庭”9户,同时选树了一大批以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张桂兰为代表的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在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中起到了典型示范引领的作用。
核心价值常宣传。注重以美德教育人、以亲情感化人,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家庭环境。在全县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栏、主题教育等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同时开展“道德大讲堂,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将《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其中,积极向大家传递孝老爱亲、孝悌之心、感恩之心,不断集聚维护社会文明、友爱、互助、团结的正能量,提高家庭成员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有效化解家庭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
移风易俗重引导。针对近年来农村婚姻彩礼走高、婚姻关系不稳定、婚姻关系矛盾纠纷激增的实际,利用全县“两会”召开之际,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讲文明树新风”倡议,倡导量力而为、杜绝盲目跟风、相互攀比,理性地看待婚姻关系,回归婚姻稳定、关系和谐、家庭幸福的本质。同时,认真实施以生育文明、幸福和谐、新婚良俗、诚信守法和家庭发展为主题的“康复家”行动,积极推动“优生发家、科技兴家、依法维家、健康利家、勤劳持家、文明建家
革除恶习树新风。深入持久开展黄、赌、毒打击活动,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各族群众认清其社会危害性,远离黄、赌、毒行为,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和谐观念、和谐文化的传播,引导家庭成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共同营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勤奋好学、道德高尚、身心健康、团结和谐、蓬勃向上的家庭氛围。
 尊重妇女强维权。妇女是一个家庭的“半边天”,同时又是一个弱势群体,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县工青妇组织以反对家庭暴露力救助贫困妇女为重点,通过建立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联络站和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中心,提高妇女群众维权意识,为弱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开展“姐妹帮扶工程”、“春蕾助学”、“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家庭关爱行动,为特殊家庭解困,救助弱势妇女群众,从而促进家庭和社会稳定。